在国企上班12年下岗后自己续交社保,是在50岁还是55岁办理退休?
在国企上班12年下岗后自己续交社保,是在50岁还是55岁办理退休?
针对女性的退休年龄,目前分成三个年龄层。一是女工人是50岁办理退休,女性干部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是55岁办理退休,行政事业单位中担任副县处级的女干部和出任高端技术职务的女性是60岁办理退休。
女工人、女干部,出任副县处级领导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女性都比较好评定,只要将离休前几年的工资表取出来对比就知道了,也有人事档案,用人单位的职位上报材料等都是能够恰当分辨女性的岗位性质,进而得出了你是工人职位或是干部职位。
目前较难界定的是既有企业缴费年限,还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的人员,针对这部分人什么可以在50岁办理退休,哪些人可以在55岁办理退休,这不但是一个严肃的政策问题,同时又是一个社会问题。
尤其是牵涉到这些从国有企业下岗后,依照灵活就业人员再次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这部分人员,在下岗时已经为国有企业的改革作出了放弃,不能再由于退休年龄而让她们再做出更高放弃。
在国有企业工作12年,也就是在国有企业具备12年缴费年限,或者视作缴费年限,下岗后自己缴纳养老保险,总计缴费年限做到15年,男士办理退休的年纪全是60岁,可是女性因为牵涉到50岁和55岁2个年龄层,加上各个地方的规定不完全相同,这在实际办理退休时,让许多员工难以知道自己是在50岁或是55岁办理退休。
要是在四川省这种情况基本不是问题,由于四川的政策规定,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交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都是50岁。
江苏省的规定是,女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和女性失业人员,曾为原固定工的,或是原在国有企业工人岗位上工作且在原劳动保障部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下达以前,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是50岁时其曾在用人公司工人岗位上的视作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总计满15年,依照女工人退休年龄实行。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女性失业人员,退休年龄按55岁实行。
依照江苏省的这个要求,有两种情况是可以在50岁退休的。一是在用人公司总计缴费年限做到15年,下岗下岗之后依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交的,可以在50岁时办理退休;二是在2001年12月之前和用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女工,之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交养老保险的,可以在50岁时办理退休。
依照之前湖北省、重庆市的规定,凡是在原先的国有企业交费满10年(含视作缴费年限)之上,之后依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交养老保险的,或者1996年1月以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交纳职工养老保险的,总计缴费年限做到15年女性,都能够依照女工的退休年龄50岁办理退休。
总的来说,在国企上班12年下岗后自己续交养老保险,假如在国企上班的12年里具备视作缴费年限或者具体缴费年限,下岗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交养老保险的,总计缴费年限做到15年,在大部分地区都能在50岁办理退休。但由于各地要求的差异,最好去当地社保部门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