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会计中途交账,下任接账时应注意什么?
一、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二、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帐要与银行帐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保管帐与实务是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三、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帐要相核对。个人帐要核对。
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必须在移交清单上签名或盖章的人有监交人移交人接交人
交接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会计文件、会计工具、印章和其他资料(如户口登记簿、土地登记簿、会议记录簿、文书档案等)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的企业,还应移交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相关资料
扩展资料
在会计人员交接内容的完整性上,常出现的疏漏有:
1、移交人已经受理的原始凭证未经处理即交给了接替人,有的甚至不经清点就交出,造成原始凭证的散失或难以处理。
2、移交人已制作的记账凭证没有登记到会计账簿上就交给了接替人。
3、应进行月结、年结,该合计、累计的账簿没有进行处理。
4、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有缺失,没有说明原因。
5、纳税申报表、免税审批表等其他会计资料有缺失。由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外的其他会计资料比较零散,若没有编号,容易散失,交接时很容易缺少,而且当时难以发现。
6、各种证件不齐全。很多会计人员负责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企业证件的保管,这些证件一般平时不常用,在交接时也容易出现缺失。
7、没有移交有关文件资料。会计工作中会涉及到企业内外的一些文件资料,有的会计把这些文件资料作为个人物品。在离任时带走。
8、移交人没有办理完的业务资料被当成无关紧要的东西被忽略,未交给接替人;或虽然交给接替人,但未进行强调说明,被接替人所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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