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时,过户费买卖双方谁出?
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房价1%缴纳;90—140平方米以下按1.5%缴纳,超过140平方米按3%。(买方承担)
2、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卖房人取得产权满5年出售的免征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卖房人取得产权未满5年出售的按房价款5.5%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卖方承担)
3、土地增值税:卖房人取得产权满5年出售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卖房人取得产权未满5年出售的按房价款1%缴纳。(卖方承担)
4、个人所得税:卖房人取得产权满5年出售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卖房人取得产权未满5年出售的按增值部分20%缴纳。(卖方承担)
5、印花税:按房价万分之十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6、房屋交易手续费:买卖双方按房屋建筑面积个承担3元∕㎡。
扩展资料: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者,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没有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不是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过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