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中的七宗罪是那些呢?
傲慢、嫉妒、愤怒、懒惰、贪婪、淫欲和暴食。
七宗罪(英语:Sevendeadlysins),应为七罪宗,七宗罪是错误的说法。(七个天主教的罪过,简称七宗罪)。宗为来源、根源的意思。
天主教教义中提出“按若望格西安和教宗格里高利一世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恶行”。“重大”在这里的意思在于这些恶行会引发其他罪行的发生,罪行按严重程度递增依次为傲慢、嫉妒、愤怒、懒惰、贪婪、淫欲和暴食。
扩展资料:
神曲里七宗罪的顺序
但丁在《神曲》里根据恶行的严重性顺序排列七宗罪,其次序为:
1、淫欲-不合法礼的性欲,例如通奸。(但丁的标准是“过分爱慕对方”,而这样便会贬低了神对人们的爱)
2、暴食-浪费食物,或是过度放纵食欲、酗酒或屯积过量的食物。(但丁的观点是“过分贪图逸乐”)
3、贪婪-希望占有比所需更多为之贪婪。(或是以但丁的观点,贪婪是“过度热衷于寻求金钱上或权力上的优越”)
4、懒惰-懒惰及浪费时间。(懒惰被宣告为有罪是因为:其他人需更努力工作以填补缺失,但应该的事情还没有做好,对自己是百害而无一利)
均衡:一方比另一方付出更多。(从但丁的神学观念上去看,懒惰是“未能全心爱上帝,未能全副精神爱上帝,未能全人之心灵爱上帝”-具体来说包括懒惰、怯懦、缺乏想像力、满足及无责任心)
5、愤怒-源自憎恨而起的不适当(邪恶的)感觉,复仇或否定他人,在律法所赋予的权力以外,行使惩罚他人的意欲亦被归作愤怒。
6、嫉妒-因对方所拥有的资产比自己丰富而心怀怨怒(对自己资产的喜爱变质成了忌恨其他更美好事物的拥有者的欲望)
7、傲慢-期望他人注视自己或过度爱好自己。因拥有而感到比其他人优越、把自己定位成比上帝或他人更优秀的存在。
四世纪当时的埃及僧侣伊瓦格里厄斯·泊恩太格司(EvagriusPonticus),把这些罪行定为八种“致命的激情”(8deadlypassions),而在东正教方面,这些冲动仍然被描述为“致命的激情”,而不是深藏在他们体内的罪孽。
而主动迎接这些“激情”或拒绝与这些“激情”对抗的人在正统基督徒道德神学(OrthodoxChristianmoraltheology)方面是被定位成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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