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证遗嘱可以直接办理房屋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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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可以。公证遗嘱不一定是最后一份遗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以最后一份为准。即使公证遗嘱就是唯一或者最后一份遗嘱,仅凭公证遗嘱也不能够直接办理过户,完善的材料还包括:(1)被继承人的销户以及死亡证明;(2)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亲子关系证明;(3)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必须经过公证);(4)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条件;(5)原产权房产权文件(房产证以及购房合同或发票等);(6)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1142 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1142 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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