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案件可以调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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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轻伤派出所可以调解吗? 看你说的是什么鉴定,如司法鉴定为轻伤害,那有可能需要被追究刑刑事责任了。
但是,由于轻伤害案件,既属公诉案件,又属于自诉案件,你讲的”朋友与其厮打在一起,随后,朋友被将殴打者的鼻子咬下一块,“的就是这样的情况,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所以派出所是可以调解的。
当然,当事人可拒绝调解,要求对方承担法律责任(治安或刑事责任)
问题二:2014年新刑法造成轻伤害允许调解吗 首先,要说明,轻伤案件存在调解的情况。但不能简单的这样来说,故意伤害致轻伤的,属于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处理,这类案件的处理较为复杂,具体分为如下类别:
1、双方自行和解或由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是否形成协议依双方的意愿。公安机关一般不会插手处理,但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或和解协议显失公平等情况除外。
2、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或举报的,公安机关会接受刑事案件先予以初查,在伤情鉴定意见做出后,公安机关应当询问被人是否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如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但是公安机关认为伤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除外,比如,一耳光把对方打成耳膜穿孔的。)如被害人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则公安机关的程序结束,且不会再接受被害人再要求立案侦查的请求。
3、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的,对于证据充足,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如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需要公安机关侦查而移交公安机关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4、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故意伤害致轻伤的案件,属于公诉案件,任何人不得再对刑事责任提出不予追究的主张。此时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检、法三机关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5、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前双方自行和解的,对已有法医鉴定意见的,公安机关一般不会主持制作调解协议书或和解协议书,而以被害人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结束程序;对拒绝做法医鉴定的,如明显不构成重伤,可能以治安调解结案或做其它处理。
综合以上情况,对于被害方,如果要得到较多的赔偿费用,最佳时机是公安机关接受刑事案件后,尚未立案之前这段时间。对于加害方,如果想要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就要争取在公安机关立案前与被害方达成和解。
问题三:轻伤和解可以吗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属于轻微刑事案件。司法实践中大部分轻伤害案件是属于主观恶性较小、危害不大的偶发性犯罪,从其特点来看,对此类案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是完全有法律依据的。因此,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轻伤案件检察院可以根据案情和加害人的表现作出法定不起诉或酌定不起诉的决定。这样既有利于缩短诉讼环节,又有利于给犯罪人一个悔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
问题四:轻伤可以调解吗 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他们也必须赔偿你,如果是轻伤,那你们之间可以调解,如果你选择原谅他,那他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你可以多得些补偿;反之你可以继续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至于是不是重伤还是要根据重伤鉴定标准,重伤的要求是比较高的,你的情况不一定能够上重伤,但如果构成重伤就不能调解了,必须追究责任。(baike.baidu/view/438646,这是重伤鉴定标准,你可以根据你的伤情参考下)
问题五:轻伤案件和解 公安机关可以撤案吗 故意伤害罪属于公诉案件,当事人无权撤案。如果情节轻微,检察院可以不予起诉。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问题六:轻伤案在法院调解成功后还判刑吗? 轻伤案在法院调解成功后还要判刑的。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
如果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现被害人调解成功,赔偿被害人损失的,并不能免除被告人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但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可以予以从轻处罚,如果被告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法院有判缓刑的可能。
问题七:轻伤,调解成功后在起诉!能赢吗? 1、关于你的伤情鉴定:
(1)鉴定时间:不是一定要在“二次手术最终治疗结束后去做鉴定”,应该是在你治疗结束、出院后就可以鉴定,晚鉴定对你的鉴定结果不利。 (2)你说“砍我的四刀都是轻伤!就是没有一刀够重伤!所以我鉴定结果还是轻伤!”,那你现在到底是有没有鉴定结论?如果有、你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对了,顺利说一句:你可以去找咨询一下,或者此题等pytr11专家来回答后再结题、那是法医专家,看看专家的意见)passport.baidu/business&aid=6&un=pytr111#0
如果还没有鉴定:最好是去鉴定后再作打算。
2、关于“有很多级别是《法律专家》的都说这协议是无效的!我也问过我们当地的一个律师,都说签了以后一样能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1)如果你的伤经鉴定是轻伤:那协议应当是有效,因为轻伤是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的案件,没有作为公诉处理的,当事人协议赔偿后承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是有效的,事后反悔不会被支持。但派出所已经立案的案件应当作为公诉案来处理,这样撤案确实有点不恰当,至于其中有什么事大家也都明白。
依据是:(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即轻伤案)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3)但是,如果你的伤在鉴定后确定为重伤:那协议中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约定无效,但民事赔偿的已经赔偿部分有效、不足部分或者是你二次手术新发生的费用如果在协议中没有提及,可以再次索要,如果协议中已经包括二次手术费用,就很难再要了,只能说自己被人耍了。
3、关于“当时签定协议的时候!因为侵害人还在外逃!所以不在现场!协议上只有我和我母亲还有侵害人父亲的名字! 没有砍我的人的名字!”:协议上虽然没有行凶者的名字:但他的父亲作为他的委托代理人、近亲属与你签定的协议,对他本人有法律效力、对你也有法律效力,你以此为理由说协议无效很难获得支持。
4、“但协议上丝毫没有提起到另外两个侵害人!只有我认识的侵害人的名字”:
(1)即使经鉴定、或者是重新 鉴定后你仍然是轻伤、即使这协议是有效的:你不能再追究签协议这个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但仍然有权追究另外两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2)如果公安不立案,你可以到法院提起对那2人的刑事自诉,同时要求附带民事赔偿。因为:那协议只说明你放弃了追究签协议人的责任,不说明你放弃了追究那2人的责任。
5、“根据我了解 侵害人父亲肯定是给派出所拿了钱!因为前段时间我也有去找!可是派出所说话处处都是向着他们”:这事如果有证据,你可以反映或是告派出所,如果仅是“据你们了解”和感觉、没有确实的证据,不如不再说:再说只会对自己不利、没有任何好处。
6、建议:
(1)尽快鉴定或是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是重伤:要求公安立案侦查,公安不立案......>>
问题八:轻伤刑事公诉案件可以和解撤销案件吗? 法院审判阶段。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轻伤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宣判前,双方当事人有意愿调解或和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不要求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的,法院可以作免于刑事处罚处理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第177条的规定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检察院可以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51条的规定撤回起诉。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可以作不起诉处理或建议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
问题九:轻伤案,一个警察可以调解吗 主要看双方当事人意见吧
但是,由于轻伤害案件,既属公诉案件,又属于自诉案件,你讲的”朋友与其厮打在一起,随后,朋友被将殴打者的鼻子咬下一块,“的就是这样的情况,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所以派出所是可以调解的。
当然,当事人可拒绝调解,要求对方承担法律责任(治安或刑事责任)
问题二:2014年新刑法造成轻伤害允许调解吗 首先,要说明,轻伤案件存在调解的情况。但不能简单的这样来说,故意伤害致轻伤的,属于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处理,这类案件的处理较为复杂,具体分为如下类别:
1、双方自行和解或由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是否形成协议依双方的意愿。公安机关一般不会插手处理,但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或和解协议显失公平等情况除外。
2、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或举报的,公安机关会接受刑事案件先予以初查,在伤情鉴定意见做出后,公安机关应当询问被人是否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如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但是公安机关认为伤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除外,比如,一耳光把对方打成耳膜穿孔的。)如被害人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则公安机关的程序结束,且不会再接受被害人再要求立案侦查的请求。
3、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的,对于证据充足,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如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需要公安机关侦查而移交公安机关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4、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故意伤害致轻伤的案件,属于公诉案件,任何人不得再对刑事责任提出不予追究的主张。此时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检、法三机关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5、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前双方自行和解的,对已有法医鉴定意见的,公安机关一般不会主持制作调解协议书或和解协议书,而以被害人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结束程序;对拒绝做法医鉴定的,如明显不构成重伤,可能以治安调解结案或做其它处理。
综合以上情况,对于被害方,如果要得到较多的赔偿费用,最佳时机是公安机关接受刑事案件后,尚未立案之前这段时间。对于加害方,如果想要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就要争取在公安机关立案前与被害方达成和解。
问题三:轻伤和解可以吗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属于轻微刑事案件。司法实践中大部分轻伤害案件是属于主观恶性较小、危害不大的偶发性犯罪,从其特点来看,对此类案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是完全有法律依据的。因此,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轻伤案件检察院可以根据案情和加害人的表现作出法定不起诉或酌定不起诉的决定。这样既有利于缩短诉讼环节,又有利于给犯罪人一个悔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
问题四:轻伤可以调解吗 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他们也必须赔偿你,如果是轻伤,那你们之间可以调解,如果你选择原谅他,那他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你可以多得些补偿;反之你可以继续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至于是不是重伤还是要根据重伤鉴定标准,重伤的要求是比较高的,你的情况不一定能够上重伤,但如果构成重伤就不能调解了,必须追究责任。(baike.baidu/view/438646,这是重伤鉴定标准,你可以根据你的伤情参考下)
问题五:轻伤案件和解 公安机关可以撤案吗 故意伤害罪属于公诉案件,当事人无权撤案。如果情节轻微,检察院可以不予起诉。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问题六:轻伤案在法院调解成功后还判刑吗? 轻伤案在法院调解成功后还要判刑的。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
如果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现被害人调解成功,赔偿被害人损失的,并不能免除被告人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但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可以予以从轻处罚,如果被告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法院有判缓刑的可能。
问题七:轻伤,调解成功后在起诉!能赢吗? 1、关于你的伤情鉴定:
(1)鉴定时间:不是一定要在“二次手术最终治疗结束后去做鉴定”,应该是在你治疗结束、出院后就可以鉴定,晚鉴定对你的鉴定结果不利。 (2)你说“砍我的四刀都是轻伤!就是没有一刀够重伤!所以我鉴定结果还是轻伤!”,那你现在到底是有没有鉴定结论?如果有、你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对了,顺利说一句:你可以去找咨询一下,或者此题等pytr11专家来回答后再结题、那是法医专家,看看专家的意见)passport.baidu/business&aid=6&un=pytr111#0
如果还没有鉴定:最好是去鉴定后再作打算。
2、关于“有很多级别是《法律专家》的都说这协议是无效的!我也问过我们当地的一个律师,都说签了以后一样能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1)如果你的伤经鉴定是轻伤:那协议应当是有效,因为轻伤是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的案件,没有作为公诉处理的,当事人协议赔偿后承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是有效的,事后反悔不会被支持。但派出所已经立案的案件应当作为公诉案来处理,这样撤案确实有点不恰当,至于其中有什么事大家也都明白。
依据是:(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即轻伤案)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3)但是,如果你的伤在鉴定后确定为重伤:那协议中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约定无效,但民事赔偿的已经赔偿部分有效、不足部分或者是你二次手术新发生的费用如果在协议中没有提及,可以再次索要,如果协议中已经包括二次手术费用,就很难再要了,只能说自己被人耍了。
3、关于“当时签定协议的时候!因为侵害人还在外逃!所以不在现场!协议上只有我和我母亲还有侵害人父亲的名字! 没有砍我的人的名字!”:协议上虽然没有行凶者的名字:但他的父亲作为他的委托代理人、近亲属与你签定的协议,对他本人有法律效力、对你也有法律效力,你以此为理由说协议无效很难获得支持。
4、“但协议上丝毫没有提起到另外两个侵害人!只有我认识的侵害人的名字”:
(1)即使经鉴定、或者是重新 鉴定后你仍然是轻伤、即使这协议是有效的:你不能再追究签协议这个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但仍然有权追究另外两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2)如果公安不立案,你可以到法院提起对那2人的刑事自诉,同时要求附带民事赔偿。因为:那协议只说明你放弃了追究签协议人的责任,不说明你放弃了追究那2人的责任。
5、“根据我了解 侵害人父亲肯定是给派出所拿了钱!因为前段时间我也有去找!可是派出所说话处处都是向着他们”:这事如果有证据,你可以反映或是告派出所,如果仅是“据你们了解”和感觉、没有确实的证据,不如不再说:再说只会对自己不利、没有任何好处。
6、建议:
(1)尽快鉴定或是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是重伤:要求公安立案侦查,公安不立案......>>
问题八:轻伤刑事公诉案件可以和解撤销案件吗? 法院审判阶段。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轻伤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宣判前,双方当事人有意愿调解或和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不要求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的,法院可以作免于刑事处罚处理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第177条的规定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检察院可以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51条的规定撤回起诉。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可以作不起诉处理或建议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
问题九:轻伤案,一个警察可以调解吗 主要看双方当事人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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