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单位没和我签合同,我离职之后可以要求赔偿吗?
之前的单位没和我签合同,我离职之后可以要求赔偿吗?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一份,单位都是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没有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给员工的违法后果。
可以要回签合同之前的赔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认为,你五月份签订合同后,不会拿到双倍工资了。因为合同的补签,肯定时间是11月1日开始。如果现在提出辞职,会多有五个月的工资。至于公司出钱培训,公司应该和你签了协议,如果协议说了违约要赔钱,那你肯定得赔呀,如果没有,你就可以拒绝了。而且这次培训如果是职业培训或者岗位培训的技术含量不高的培训,你也有权拒绝支付培训的钱。
签合同之前没签合同的6年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和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律师建议:该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但是这个双倍赔偿不是整个10年的赔偿的,而是自劳动合同法实施生效后一个月后开始。因为《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所以,从2008年2月1日起才可以按照双倍支付工资计算。以前所欠的保险费不受期限的影响,单位应补交。因A公司已经与B合并,因此可向B公司主张权利。
公司没和我签合同,有给我交保险,现在我自动离职,可以要求赔偿嘛
入职不到一年可以
入职不满一年的,可以因为没书面劳动合同,从入职第二个月起一年内双倍工资补偿。入职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自离一般没有补偿的。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没签合同没交保险离职后可否仲裁要求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资单、银行流水、社保、打卡记录、人证、视频录像等都可以作为用工发生的证据材料;
这些才俩哦在法院是都会被认可的,申请劳动仲裁一定是自己没有犯错的情况下才可以!
单位没签合同没交保险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没买保险,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一、未给劳动者购买保险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其赔偿事宜如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年内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无需请律师一样能胜诉,劳动仲裁完全免费,我是专职劳动仲裁员,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
3、如果单位扣押你工资、押金、年终奖等,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可以一起申请;
4、搜集一些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装(有公司字样)、工作证、工作牌、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或者其他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主要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公司没和我签合同,但交纳社保了,离职时可以要赔偿吗?
可以,但是仲裁会比较麻烦.一般公司都会忌讳这些事情,先谈一谈,如果不行的话,在采取强硬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