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是哪里人
包拯是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
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累迁监察御史,曾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历任三司户部判官及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后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
知谏院时,多次论劾权贵。再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祐六年(1061年),升任枢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包待制”、“包龙图”。
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后世称其为“包孝肃”。有《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
人物评价:
包拯平生整治吏治、注重生产、巩固国防、举贤任能、为民请命,颇有政绩,是中国历史上的名臣,杰出的清官代表。包拯之名,成为清廉的象征。
包拯性情严峻刚正,憎恶办事小吏苟杂刻薄,务求忠诚厚道,虽然非常憎恨厌恶,但从来没有不施行忠恕之道的。
他跟人交往不随意附和,不以巧言令色取悦人,平常没有私人信件,连朋友、亲戚都断绝来往。虽然地位高贵,穿的衣服、用的器物、吃的饮食跟当百姓时一样。
曾著家训:“后世子孙仕安者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者,非吾子孙。仰珙刊石,竖于堂层东壁,以诏后世。”
时人也称其“有凛然不可夺之节”,“有所关白,喜面折辱人”,据此可见,包拯的为人已清正刚直得近乎执拗,甚至还有些不近人情,然而,这也正是他与一些庸吏的根本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