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的格式及碑文书写
墓碑碑文的格式及写法是:由时间,正文,落款和字数限定四部分组成。
1、时间。
即建墓时间,写在墓碑右侧,不写在最上面,总是在全碑三分之二的地方开始写,字体应该写得很小。
2、正文。
墓主的名字要写两个人,现代墓碑上排列着夫妇,男性住在右边,女性住在左边,并且位于左右两列的中间,正文主体的字数不能双重,要单数。
3、落款。
特别是出资建造该墓穴的人,即使出资人是墓室的主人,也应写上自己孩子或孙子辈的名字,常见的情况是,孝男、某、孙子、某、敬立”儿子只有女儿时,写“孝女、某、孙、某、敬立、敬立”。
4、字数限定。
《碑文》的总字数包括时间应加倍正文落款,即,16个字、21个字、31个字、36个字、41个字不能增加一个字,不能少一个字,必须用“生老病死”或“金木水土火”各五个字来应对。
墓碑的起源:
汉代时,竖石又具有另外的一种功能,就是用作举行葬礼的葬具,由于当时贵族官僚墓穴很深,棺停运到墓旁边时,往往在墓的四角设碑,于是,便有墓碑的出现。
汉代经学大师郑玄注:丰碑,斫大木为之,形如石碑,于停前后四角树之,穿中,于间为鹿卢,下棺以缕绕,天子六缕四碑。
中国的墓碑是起源于古代用作牵引棺椁下葬用的“丰碑”的。它最初是木质,没有文字,从汉代起,人们为缅怀逝者生前的业绩,便利用现成的木碑,在上面书写逝者的生平事迹以及歌功颂德之辞,碑首中间仍凿有圆孔,叫“穿”,这样,墓碑便正式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