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哪一年被割让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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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在1842年被割让出去的。
1842年。1842年清政府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战败,被迫签下《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
清道光二十二年即1842年,中英鸦片战争,清廷战败,割让香港岛给英国。咸丰十年即1860年,又割让九龙半岛租借给英国。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新界亦被英国强行租借,香港地区遂全部归英国人管理。香港全境的三个部分(香港岛,九龙,新界)分别来源于不同时期的三个不平等条约。
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事后清政府曾试图用武力予以收复,道光皇帝为此发下多道谕旨,但清朝始终不能捍卫领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原名称《江宁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租借给英国。
香港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条例》,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地区及附近262个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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