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入户申请条件
根据深圳有关政府部门公布的社保加居住入户新的政策,深圳户口办理条件有:申请入口的年龄放宽至55周岁以下;申请人需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的居住证;申请人在深圳拥有合法产权住房或者租房满五年的;申请人的社保连续缴纳满五年的;申请人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入户名额只有1万。此外,核准制入深圳户口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户口可直接入户深圳。1、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学历,近期在同一个主体公司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2、4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近期在同一个主体的公司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上。3、35周岁以下,社保累计缴纳满3年,且持有深圳高级工证书的。4、40周岁以下,持深圳紧缺类的技师证书,近期在同一个主体的公司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上。5、40岁以下,中专学历持有中级职称,近期在同一个主体的公司连续交社保满6个月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