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报告的编制要求
一、业务要点
1、出纳报告的基本格式
出纳人员记账后,应根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有价证券明细账、银行对账单等核算资料,定期编制“出纳报告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报告本单位一定时期内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收、支、存的情况,并与总账会计核对期末余额。
2.出纳报告的填制
出纳人员在编制报告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出纳报告单的报告期可与本单位总账会计汇总记账的周期一致。
(2)上期结存数是指报告期前一期期未结存数,即本期报告期前一天的账面结存金额,也是上一期出细报告单的“本期结存”数字。
(3)本期收入按账面本期合计借方数字填列。
(4)合计是上期结存与本期收入的合计数字。
(5)本期支出按账面本期合计贷方数字填列。
(6)本期结存是指本期期末账面结存数字,它等于“合计数字”减去“本期支出”数字,本期结存必须与账面实际结存数一致。
3.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
银行账上的存款余额(也就是银行对账单上的存款余额)同本单位账上的存款余额可能不一致,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1)双放账目发生错误。对于由这种情况造成的余额不一致,要及时与银行进行沟通、进行更正。
(2)双方记账没有发生错误,但由于结算凭征传递时间的不同步而产生“未达账项”,即一方已经入账,而另一方尚未接到有关凭证。对于由这种情况造成的余额不一致,要消除未达账项的影响,具体做法是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应用实务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具体做法是对所有的未达账项进行分类汇总,调节成为实际的金额。具体主要包括四个项目,即“企业已付、银行未付”,“企业已收、银行未收”,
“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银行已收、企业未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