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周时期的历史有哪些特点?
夏商周时期的历史,有这三方面较为突出的特点:
1、松散的统一:
夏商周王朝中央没有能够对疆域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夏商周的行政区,一般由两个基本区域组成,一是天子直接管理的区域,称作王畿;一是天子通过分封或承认地方诸侯而实行间接统治的区域。当王超强生时,前来朝贡的诸侯就会比较多,就能维持一个比较大的统治区域;而当王朝较为衰弱时,诸侯就会摆脱王朝统辖,甚至威胁弱小诸侯成为自己附属国。
分封加强了中央对地方诸侯的控制,但由于对王畿外仍然实行间接统治的方式,所以到最后这些诸侯也对王朝形成离心倾向。夏商周这种王畿内外分区治理体制的实行,在交通和通讯条件有很大局限的条件下,为建立较大规模的王朝提供了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对后来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进程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2、“神权”十分强大:
夏商周通过神权来确定王朝统治的合法性,似乎王的命令并非来源于王权,而是来源于祖先和社稷神,但又必须看到,夏商周三代的神权并没有发展成为独立于政权之外的另一种权力,神权再强大,也只是统治者“设教”的工具。
政治权利以及统治者的现实利益始终处于人神关系的中心位置。事神的目的是教民事君,这种以人的现实利益为中心的事神态度,也是夏商周宗教信仰的重要特征,它对于后来中国社会宗教信仰的发展影响巨大。
3、没有打破血缘纽带:
夏商周虽已经进入文明时代,但人们的社会组织关系并没有打破氏族社会延续下来的血缘纽带,相反,由于血缘关系在组织政治力量、军事力量等方面具有重大的价值,因此在夏商周时期获得较大发展。
夏代的政治集团往往以“氏”为称,西周初年,殷商遗民被称作“殷民六族”、“怀姓九总”,而周朝的宗法制就是周人对这种血缘组织关系的创造性发展,宗法制最大限度利用了血缘关系所具有的组织与发动社会力量的能量,这是中国早期政治文明中社会组织特征的集中体现。
除此之外,反映了土地国有、村社共耕以及早期劳役地租形式的井田制,在政治经济军事教育权利等诸多方面实行地域区别的国野制度等,也是夏商周的独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