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州”的划分
1、魏晋南北朝时期
三国时魏有十二州,吴有三州,而蜀只有一州。西晋初年全国分为十九个州,末年增至二十一个州。南北朝时,州的范围逐渐缩小,南北方合计有五六十个州。至南北朝末期,州已经增加到三百多个,相当一部分州已经有名无实了。
2、隋唐宋元时期
隋炀帝时为郡县二级制。唐高祖又改郡为州。全国共有三百几十个州。以后中国历朝不再设郡。
3、明清时期
明清时又改州为府,所以有“兖州府”、“扬州府”等名称。明代的州有直隶州和属州之分。直隶州上隶于京师或各布政使司,地位视府;属州上隶于府,地位视县。州的长官也称知州。
扩展资料
州制萌芽:把中国划分为州,起源于战国时人们的理想。但是,“十二州”、“九州”、“五服”、“九畿”都停留在学者们所著作的书上或人们的传闻中,并未成为中国的行政区划。在中国行政区划中真正地出现“州”一级,始于西汉武帝。
《汉书·武帝纪》说,元封五年(前106年)“初置刺史,部十三州”。汉武帝用《禹贡》、《职方》中的11个州名(冀、兖、徐、扬、荆、豫、幽、并、梁、雍、青)置刺史部,其中把梁改曰益、雍改曰凉,加上新开辟的边地“南置交趾、北置朔方”两个刺史部,共为13刺史部,又名13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古代行政区划沿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