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工资如何计算?
如果按照《劳动法》执行,那么日工资应该是月工资除以21.75天所得即是日工资。但是一般企业都会有自己的薪酬制度,有的是按实际上班天数核算,有的是按当月天数核算,这个要根据公司的薪资核算方法的不同各有差异。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举例说明:小明每月固定薪资4000元,正常休息4天,当月共30天,排除其它考勤异常的情况,那么小明的日工资为:
1、按劳动法核算:4000/21.75=183.9元;
2、按实际上班天数核算:4000/(30-4)=153.85元;
3、按当月天数核算:4000/30=133.33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