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迁补偿按户口吗
法律主观:
根据描述有一定的补偿。 1、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喊滑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2、也就是说,在拆迁的中。和户口的关系不大,重要的是有房屋的所有权。这样在拆迁的时候,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相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 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 被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 停产停业损失 的补偿配携。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培渗伏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