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处分分为
公务员的处分分为以下:
(1)警告。警告的受处分期间是六个月;
(2)记过。记过的受处分期间是十二个月;
(3)记大过。记大过的受处分期间是十八个月;
(4)降级。降级的受处分期间是二十四个月;
(5)撤职。撤职的受处分期间是二十四个月;
(6)开除。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
公务员处分条件:
1.实施了违纪行为:作为或不作为。
《公务员法》第53规定了公务员必须遵守的16条纪律。公务员实施了违纪行为,是指公务员出于故意或过失违反了公务员16条纪律规定的某项条款的行为。公务员违纪行为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积极的作为,如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行为;
也可是消极的不作为,如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作为或是不作为,都必须是公务员已经实施的行为,并由此造成了一定的后果。如果公务员违纪行为只表现为思想意识活动,而实际并未实施违纪行为就不构成违纪行为。
2.违纪行为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程度。
公务员违反纪律的行为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或者虽然构成了犯罪,但尚为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程度。如果公务员的行为构成犯罪并依法达到了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程度,就构成了犯罪。构成犯罪的,就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存在主观过错:故意或过失。
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引起违纪的后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过失就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行为不慎,以致发生了违纪行为。无论公务员故意还是过失引起的违纪,行为人都要承担违纪责任。
一般对公务员是否违纪的认定,通常以因果联系的原则来归责。如公务员一般的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且情节显著轻微的违纪行为,经过过批评教育改正的,可以免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