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水比赛评分标准
定义
首先给出一些定义:
基础分:针对所有裁判打分结果,经过一定的规则扣除一部分裁判的分数后的求和,双人跳水还要除以5乘以3.
难度分(degree of difficulty):所选动作的难度分是一个小数位数为1的数字。
技术分(execution):在双人跳中,每个选手的技术动作的打分
同步分(synchronisation):在双人跳中,两个选手的同步的打分
计算方法
最终的分数就是“基础分”ד难度分”。
这里难度分就是一个数字,是选手所选动作所决定的,比较简单,这里不赘述了。
基础分在不同的项目(单人和团体、双人),不同的裁判数都有不同的计算方法。这里详细说明。共有四种情况:
单人或团体 + 裁判为5人
基础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3位裁判打分求和。

单人或团体 + 裁判为7人
基础分:去掉两个最高分,去掉两个最低分,剩下3位裁判打分求和。

双人 + 裁判为9人
基础分包括三部分:①选手1的技术分,由2位裁判打分;②选手2的技术分,由另外2名裁判打分;③同步分,由剩余5名裁判打分。
计算基础分时,将两名选手的4个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2个分数。在5个同步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3个分数。
上述5个分数相加后,再除以5乘以3,得到基础分,例如:

双人+裁判为11人
基础分包括三部分:①选手1的技术分,由3位裁判打分;②选手2的技术分,由另外3名裁判打分;③同步分,由剩余5名裁判打分。
计算基础分与9人的又有不同:
选手1的3个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1个分数;
选手2的3个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1个分数;
5个同步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3个分数。
上述5个分数相加后,再除以5乘以3,得到基础分,例如:

实例分析
谢思埸、王宗源获得东京奥运会男子双人3米板冠军的其中一跳的得分:

一共是11个打分,所以是11名裁判,适用“双人+11位裁判”的规则。
其中Execution那一行共6个分数:

前3个是王宗源的,扣除一个最高分8.5,一个最低分8.0,剩余一个8.0
后3个是谢思埸的,三个分数都是9.0,扣除1个最高和1个最低,还剩一个9.0
Synchronisation那一行共5个分数:扣除1个最高分9.5,扣除1个最低分8.5,还剩3个分数。
9.0, 9.5, 9.0.
上面剩下的5个分数:8.0, 9.0, 9.0, 9.5, 9.0。
相加得:44.5
除以5乘以3得:26.7
Difficulty表示难度分,这里是3.4
用26.7×3.4 = 90.78。失败:0分
不好:05~2分
普通:25~45分
较好:5~6分
很好:65~8分
最好:8~10分
在比赛中,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的助跑(即走板、跑台)、起跳、空中动作和入水动作来评定分数。因此,运动员在比赛时助跑应平稳,起跳要果断有力,起跳角度要恰当,并具有一定高度;空中姿势优美,翻腾、转体快速;入水时身体与水面垂直,水花越小越好。
5名裁判员评分:5名裁判员打出分数以后,先删去最高和最低的无效分,余下3名裁判员的分数之和乘以运动员所跳动作的难度系数,便得出该动作的实得分。例如5名裁判员的评分分别是5、(55)、5、5、(5),则总计为15(总和)×20(难度)=30(实得分)(注:括号里的数字是删去的无效分,下同)。
7名裁判员的评分:方法与5名裁判员评分方法相同,但7名裁判员算出的得分最后还应除以5,再乘以3。例如7名裁判员的评分分别是5、(55)、5、5、5、5、(45),则总计为25(总和)×20(难度)=50,最后得分为50÷5×3=30(实得分)。
比赛结束后,把所跳动作的实得分相加,便是该运动员的总分。总分最高者为优胜,如两人或两人以上总分相等,则名次相同。在设有全能项目的比赛中,将运动员跳板动作总分与跳台动作总分相加,就是全能总分。
跳水比赛的评判有7人及5人制,再加1个裁判长但奥运、世界锦标赛和世界杯赛必须有7名评判评分。每一个动作的满分为10分。
评分时,删去最高和最低分,将剩下的分数相加再乘难度分,便得出该动作的分数。如用7名评判,则需在总分上除5乘3。将半总决赛和总决赛跳的动作分数相加,总分最高者胜。
评判会根据运动员的助跑(即行板、跑台)、起跳、空中和入水动作来评定分数。因此,运动员的助跑要平稳、起跳要果断有力、起跳角度要恰当、并具有一定高度、空中姿势优美、翻腾及转体的速度恰当、入水时身体与水面垂直,水花越小越好。失败:0分 不好:0.5-2.0分 普通:2.5-4.5分
较好:5.0-6.0分 很好:6.5-8.0分 最好:8.5-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