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分析考试急用,多谢各位了

2009年4月,吴某被聘为某商场的营业员,并与该商场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吴某需先交2000元风险抵押金,如果吴某违约,则200元押金不再退还;李某试用期为... 2009年4月,吴某被聘为某商场的营业员,并与该商场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吴某需先交2000元风险抵押金,如果吴某违约,则200元押金不再退还;李某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每月工资为5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800元。合同还规定,如果李某严重违反商场的劳动纪律或者患病住院、怀孕等,商场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给吴某任何经济补偿。请分析该劳动合同存在哪些违反劳动法的地方?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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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888
2009-05-30 · TA获得超过167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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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抵押金 ,不允许这种形式的抵押金。
违约,则200元押金不再退还,劳动合同法规定一般不能因违约收取违约金
试用期为一年 最常试用期为6个月
患病住院、怀孕 排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同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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