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君主立宪制是什么时候确立的?光荣革命后还是权利法案的颁布?
英国君主立宪制是1688年政变,光荣革命后确立颁布的。
英国君主立宪制,是1688年政变后在英国建立起来的国家政体,也称议会君主制,属资产阶级民主制政体类型。
1688年让桐,英国资产阶级和败信新贵族发动的推翻詹姆士二世的统治、防止天主教复辟的非暴力政变。这场革命没有发生流血冲突,因此历史学家将其称之为“光荣革命”。
168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限制王权的《权利法案》。奠定了国王统而不治的宪政基础,国家权力由君主逐渐转移到议会。君主立宪制政体即起源于这次光荣革命。
扩展资料
英国君主立宪制形成历史:
1688年的“光荣革命”推翻复辟的斯图亚特王朝,迎立信奉新教的荷兰执政威廉和玛丽同时登位。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于1689年召集议会,通过《权利法案》。
1701年又通过《王位继承法》,从法律上确认“议会主权”原则,给王权以很大限制。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擅自批准法律、废除法律或中止法律之察滑轮实施。并规定,国王必须是信奉英国国教者,天主教徒或同天主教徒结婚者不得继承王位。
专制君主为受宪法约束的立宪君主所取代。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政体初步确立。随后议会又制订了《叛乱法案》,规定平时国王必须经过议会同意才能征集和维持军队,而且这支军队只能保持一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英国君主立宪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光荣革命
光荣革命以后,议会相继通过《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从法律上确认“议祥仔会主权”原则老燃,进一步限制王权。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擅自批准法律、废除法律或中止法律的实施;并谨含汪规定,国王必须信奉英国国教,天主教徒或同天主教徒结婚者不得继承王位。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初步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