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急急急
2009年5月2日上午9:30分左右在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上江至汤公大道的红绿灯路口金岸方向100于米处发生一起死亡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与一辆从松阳至遂昌的客车相撞,事故造...
2009年5月2日上午9:30分左右 在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上江至汤公大道的红绿灯路口金岸方向100于米处发生一起死亡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与一辆从松阳至遂昌的客车相撞,事故造成摩托车当事人当场死亡。事发当时肇事客车司机没有采取任何紧急制动措施,在事发后仍继续行驶至事发点20多米后才靠边采取紧急制动,紧急制动后地面还留有1.5m-2m的刹车痕。而后将档位移至二档弃车逃离现场。事发后当地交警部门迟迟未到现场,120 急救人员到现场确定受害者已经死亡后离去过了许久交警还未到现场,从事发到交警到现场大约用了1个小时。按正常推算交警部门从交警队出警只需要15-20分钟就可以到事故地点。交警到现场后言行举止刻意偏袒肇事方,而后还随意伪造事故示意图。这引起了路人和村民的强烈不满和斥责。后来在旁人强烈的要求下,交警才重新画了一张正确的事故示意图。后经事故现场情况及影像资料证实;肇事车辆在营运时间内未按营运路线行驶,而且在事发时肇事车辆是压着双黄线行驶的。后经多方了解得知肇事客车所属的华通公司与交警队的部分民警、干部是有经济关系的,他们在华通公司有股份。而且他们的部分亲属是华通公司的员工。现在时间已经过去快一个月了,交警部门还未对此事给予解决,连责任认定书还没出来。可笑的是肇事司机已经明目张胆的在开车了,而且是因为此事开着他自己的公交车到交警队去找领导。在这期间我们也多次去找过交警部门,我们跟他们讲述肇事车违章的情况,负责的民警轻描淡写的说这些不重要。他们说死者是逆向行驶,还说找了好几个证人。(这种人民公仆找的证人我们能信吗?我们能不信吗?!)当我们跟负责民警提肇事司机在事情还没处理的情况下开车的事时,他说:这个我会打电话跟他领导说的。当我们要求交警部门提供肇事客车当时的行驶速度时,找民警他则直截了当说:这个我们没办法。找领导,他说:这个我会帮你落实下去的。
他们的职业是执法,当他们的专业演变成包庇时,弱者的权益何以伸张……!
灰暗。。。。。!
我们现在的处境是:对法律了解甚少,对社会现象无可奈何!希望网友可以帮忙。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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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级上报 告御状吧 哎 中国就是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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