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保险问题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也把“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足见国家对社会保险的高度重视:
1、由于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就必须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企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前提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自然需要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3、企业没给劳动者上社会保险,未必就说明企业一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并不排除部分企业未严格执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4、劳动合同中没有关于社保的规定,并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但劳动者有权在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补交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聚保华泰
2024-10-21 广告
2024-10-21 广告
**第三者责任保险服务范文**本保险服务专为车主设计,全面覆盖因驾驶过程中不慎导致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作为上海市浦东新区聚保华泰保险专属代理店,我们提供定制化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方案,保额灵活选择,从基础保障到高额赔付,满足不同...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聚保华泰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