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法的问题

1、北京市某食品商店(以下简称甲)与该市某食品厂(以下简称乙)与1999年12约10日签订元宵购销合同。合同约定,2000年2约10日乙向甲出售元宵200公斤,由乙送货至... 1、北京市某食品商店(以下简称甲)与该市某食品厂(以下简称乙)与1999年12约10日签订元宵购销合同。合同约定,2000年2约10日乙向甲出售元宵200公斤,由乙送货至甲处并结清货款。1约15日乙将合同约定的200公斤元宵送到甲处。由于距元宵节还有仅一个月的时间,元宵难以马上销售,且元宵又不易保管,甲拒绝接受乙送来的元宵。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
试分析:
(1)甲拒绝接受乙送来的元宵是否有法律依据?依据是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2、建筑工人某甲为合同工,受雇佣于A市建筑公司,在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时,双方自愿约定工伤概不负责,某甲表示同意,后来某甲在工地施工时,不小心被楼顶掉落的横木砸伤,造成轻微脑震荡,共花去医药费5800元,建筑公司不承担5800元医药费,因为劳动合同中早就预先规定工伤概不负责,如今出了事情,甲又无正当理由反悔,但建筑公司表示愿意在甲复原后继续留用甲。
试分析:
甲是否有权向建筑公司索要医疗费用,为什么?
展开
 我来答
小文的小世界
2009-07-10 · TA获得超过737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398
采纳率:0%
帮助的人:313万
展开全部
1、元宵购销合同纠纷
《合同法》第71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138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
本案中,双方约定2007年2月10日乙方向甲方出售元宵200公斤,也就是说有具体的履行时间,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1月10日乙方将合同约定的200公斤元宵送到甲方,提前履行是违约行为。且由于距元宵节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元宵难以马上销售,且元宵又不易保管,会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2、医疗费用纠纷

甲有权向A市建筑公司索要医疗费用。合同法第53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此,本案中劳动用工合同中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的免责条款无效。同时也违反劳动法有关工伤赔偿的法律规定。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