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女子恋爱2年花了96万,分手后被男友起诉还钱,法院是如何宣判的?
法院宣判女子需要将这笔钱归还给男子。
女子非常不服气,她表示自己会重新上诉,只不过二审依旧维持原判。这对情侣在一起的两年时间里,男子前前后后一共给女方花了96万。平时的大额转账非常频繁,双方没有如愿踏进婚姻的殿堂。分手之后,男子要求还钱,小编觉得这笔钱必须归还。将近100万的恋爱花销都可以够房子的首付了,男子的决定是正确的。既然都已经分手了,那恋爱期间的大额花销都必须要回来。
女子认为这笔钱属于恋爱期间的自愿赠予,但是男子认为是彩礼钱。双方各执一词,最终法院还是支持了男方的立场。大家在恋爱的时候尽量不要发生大额金钱往来,等到正式确立婚姻关系之后,双方的关系才能有法律的保障。
1、法院支持男子,并且判决女子还钱86万。
不管女子有没有钱归还,都 必须履行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有异议的话,可以再次提起上诉。小编觉得,在恋爱期间,不要有大额转账。万一两人分手了,这笔钱很难说清楚,最终都会到对薄公堂的地步。
2、这件事情的受害者是男生。
他为这段感情付出了这么多的金钱和精力,始终没有得到女生的认可。女子从始至终都没有给对象花过什么钱,她完全属于在白嫖男生的东西,估计这两年的钱早就已经被她花得一干二净了。
3、我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
像这样的女人,认为自己的青春和贞洁是无价的,我认为非常可笑。但凡是一个成熟的成年人,都不会说出这种话。女人在没有和对象领证之前,不能花对方这么多的钱。
你认为法院的宣判怎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