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教师是课程评价的主体也是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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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教师在这个课程中是起到主要的引导作用,教学设计也是由教师来进行设计,教学的过程都由教师来进行掌控。教师、学校、同学对学生的评价最终要通过学生的自我评价起作用。
以往的学习评价,教师往往充当学生发展和学习状况的裁判员或者“法官”,教师评价的结果具有绝对的权威性。所以教师的设计都是以学生为主体,所以教师也是客体。
扩展资料:
教师和学生是不同客体的“认知”主体,即教学过程中的教师和学生。
评价是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的手段,这就决定了学生既是评价对象又是评价主体。
在评价过程中,学生应该是一系列评价的积极参与者,而不是一系列考试的被动参与者。教师、学校和学生对学生的评价最终通过学生的自我评价发挥作用。在以往的学习评价中,教师往往是学生发展和学习状况的裁判或“裁判”,教师评价的结果具有绝对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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