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单位机构设置
根据豫编(1996)2号文件,我所为省直正处级事业法人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86人。
内部机构设置与职责
1. 办公室:
职责:负责本所党务政务、综合协调、人事劳资、行政后勤、文明创建和岗位职责的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本所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和老干部工作目标的落实工作。
2.基建考古办公室:
职责:负责本所科研项目、科研规划管理工作,协调检查田野考古主动发掘和配合基建项目的完成情况,以及考古发掘技工的管理工作。
3.第一研究室:
职责:负责商以前和相关项目的地下文物考古工作,承担上级和本所下达的科研项目以及配合基本建设的文物考古工作。
4.第二研究室:
职责:负责郑州、新郑、济源、三门峡、登封、西山6个工作站的文物考古和管理工作,承担上级和本所下达的科研项目。
5.第三研究室:
职责:负责周以后和相关项目的地下文物考古工作,承担上级和本所下达的科研项目以及配合基本建设的文物考古工作。
6.科技考古室:
职责:负责跨学科的文物保护与研究工作。
7.编辑部:
职责:负责《华夏考古》的编辑、出版、发行和科研成果的编辑出版工作。
8.计财科:
职责:负责本所财务管理和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9. 资料室:
职责:负责本所文物、文物资料的收藏管理和利用,以及图书资料的管理、供阅、信息服务等工作。
10.技术室 :
职责:负责所内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出土文物标本的技术处理和保护研究。
11.物业管理科 :
职责:负责所内行政后勤物资的供应、设备管理及维修保养。
12.保卫科:
职责:负责本所库藏文物、田野考古工地文物和国有资产的安全,以及治安、消防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