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社会学是学什么
音乐社会学
以受到社会制约的诸种音乐现象、形态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社会与音乐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科学,统称音乐社会学。它是在社会学向专科方向发展的过程中形成,既是社会学的也是音乐学的一个门类。这门科学,目前仍在不断发展演变之中,其研究方向及重点也各有不同的理解。论及音乐与社会的文献自古有之。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普罗提诺(205,270)、希波的奥古斯丁(354,430)都有关于音乐与社会的关系的论著。在中国古代的《乐论》、《乐记》等书中,也有关于音乐与社会的论述。但是专门从音乐学的角度研究两者关系是在19世纪后半叶以后。C.达尔文(1809,1882)、H.斯宾塞(1820,1903)、J.孔巴略、K. 比歇尔(1847,1903)等人对音乐起源、音乐的社会性的论述,为这门学科的建立作了准备。德国社会学家M.韦贝尔(1864,1920)的遗稿《音乐的理性的、社会学的基础》(1921)为音乐社会学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学术基础。
韦贝尔认为音乐是构成社会的一个要素,在一定意义上还可以看作是社会的雏型。他从音乐构造的基本要素音体系(乐制)着手分析,运用比较音乐学已取得的成果,从东方和西方的音体系相异的事实出发,结合记谱法和乐器制作的演变过程,探讨音乐与社会各种条件的联系。他认为,整个历史发展中,音乐材料有要求越来越合理的趋势,例如十二平均律的形成及其被广泛运用,就是一种理性化的结果。这种把焦点放在探讨音体系理性化与社会关系的研究方向,被称为“音体系的社会学”。承接这种研究方向的有奥地利音乐学家K.布劳科普夫(1914, )的《音乐社会学》(1952)。
德国音乐学家A.西尔伯曼(1909, )则以政治、经济、文化等意识形态和音乐的相互关系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著有《音乐社会学入门》(1955)和《音乐依靠什么生存??音乐社会学的原理》(1957)。他认为音乐是一种社会活动,音乐社会学的课题在于阐明什么是音乐活动的本质性的各种形态,围绕这些研究课题便能探明音乐的各种机能,同时能了解音乐发展过程即音乐的进化的性质。西尔伯曼提出的具体课题有:?研究影响人类社会生活的音乐效果。?探讨音乐如何对某个社会集体的形成起影响,以及音乐在不同集体相互接触,或相互产生矛盾时所造成的影响。?研究通过音乐所形成的不同社会制度、社会模式的发展及其多种形态。?研究在音乐生活中各种社会制度的形成、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