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读《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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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克·福尔摩斯,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私人侦探,自称为“咨询侦探”,为私人和政府在必要时提供帮助。
福尔摩斯并不是全能的,但是他很专业,在社会大分工之中属于处于顶级的那一批人。
《血字的研究》在开头的两句话中就说,他在1878年于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然后准备进修军医。
虽然战争是当时的主旋律,但是福尔摩斯明显不适合于它,他因负伤而不得不回国。这也成为他侦探生涯的正式开始的标志(虽然他早在很多年前就开始研究、分析案件并破解)。
福尔摩斯回到伦敦后遇见了熟人――这让他在伦敦的人海中很是感慨――斯坦弗并经过邀请结识了他今后的 黄金搭档华生 。华生在医院的化验室工作,这很符合福尔摩斯的胃口。两人合租了一套房子――也即今后大名鼎鼎的 贝克街221B 。
在两个人刚刚相遇的时候,福尔摩斯就给了华生一个惊喜:一眼就看出他到过阿富汗,而理由十分的科学,即有关血液的研究。
事实上,整篇故事已经开始进入正题,等待着福尔摩斯的将是令他兴奋的案件。
华生对于生活规律严谨的福尔摩斯产生了好奇心,并且给出了自己初遇他时得到的关于他的 知识清单 :
这个清单也算是对于维多利亚时代英国人对于世界的看法――知识、科学和理性。
柯南道尔也借福尔摩斯的口说出了这样一句话:人的脑子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所以必须选择性的吸收知识,而不能把什么东西都放进去。
人脑是有限的,这是当时的看法,这在当时倡导自由主义的英国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
然而,在我看来,英国之所以能够建立“日不落帝国”也与这种矛盾有关。 自由给了他们腾飞的机会,而自制和保守却为他们提供了一份保险 。所以 他们能够在损失最小的情况下获取最大化的利益 ,这种竞争力是非常强的。
然而,英国还是更多的偏向了保守,以至于他们在第二次工业革命当中没能跟得上。
福尔摩斯的 气质从容镇定、充满自信,内心也充满了大无畏精神,为了心中的信仰,他不惧怕任何的困难。
这也是维多利亚时代英国人的气质。
当然,在华生看来福尔摩斯显得有些无情而无聊,严谨而刻板,有的时候甚至很可怕(狂热状态)。当然也有点不满,因为他觉得福尔摩斯自大自傲,仿佛什么都不放在眼里――而在福尔摩斯看来,科学的权威性不容置疑,自己的追求也不容置疑。
研究的过程是福尔摩斯的最爱,那种状态是十分美妙的,各种线索在脑海中迅速的化成一个网,然后锁定凶手,最终得知所有的真相――即便有些事情连当事人都不知道。
福尔摩斯对案件的分析和研究,在我看来让他笼罩了一层 神圣的光辉 ――同样也是 神秘的迷雾 。
他在探求未知的路上越走越远,直到人们看不到他的身影。然后他又会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用诙谐而严谨的语言说,他找到了事实的真相,并且愿意和你分享。
对于科学而言,真相确实很重要,而对于哲学来说却并不是。构建才是哲学的主题。在这点上,我可以说, 福尔摩斯没有灵魂,他就像是个精密的仪器,在社会分工这个大团体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 。
当然,在科学上他是非常伟大的。
文中出现了基督教的分支 摩门教 ,这无疑是具有坚定信仰的一群人。
柯南道尔在文章中这样写道:
他们创造了自己的财富,就像当时很多的美国人一样。那是美国的“镀金时代”,一个与英国维多利亚时代同样富有盛名的时代。
“……在解决这类问题时,最主要的事情就是能够用推理的方法,一层层地回溯推理。”福尔摩斯最终总结性的道出了“演绎法”这个科学的方法(之前他也讨论过这个问题),并对案件过程进行了回忆和解释。事实上,这(案件)对于他来说非常简单,没有太大的挑战性。
福尔摩斯探案还会继续,就像华生最后记录的那样:
福尔摩斯并不是全能的,但是他很专业,在社会大分工之中属于处于顶级的那一批人。
《血字的研究》在开头的两句话中就说,他在1878年于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然后准备进修军医。
虽然战争是当时的主旋律,但是福尔摩斯明显不适合于它,他因负伤而不得不回国。这也成为他侦探生涯的正式开始的标志(虽然他早在很多年前就开始研究、分析案件并破解)。
福尔摩斯回到伦敦后遇见了熟人――这让他在伦敦的人海中很是感慨――斯坦弗并经过邀请结识了他今后的 黄金搭档华生 。华生在医院的化验室工作,这很符合福尔摩斯的胃口。两人合租了一套房子――也即今后大名鼎鼎的 贝克街221B 。
在两个人刚刚相遇的时候,福尔摩斯就给了华生一个惊喜:一眼就看出他到过阿富汗,而理由十分的科学,即有关血液的研究。
事实上,整篇故事已经开始进入正题,等待着福尔摩斯的将是令他兴奋的案件。
华生对于生活规律严谨的福尔摩斯产生了好奇心,并且给出了自己初遇他时得到的关于他的 知识清单 :
这个清单也算是对于维多利亚时代英国人对于世界的看法――知识、科学和理性。
柯南道尔也借福尔摩斯的口说出了这样一句话:人的脑子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所以必须选择性的吸收知识,而不能把什么东西都放进去。
人脑是有限的,这是当时的看法,这在当时倡导自由主义的英国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
然而,在我看来,英国之所以能够建立“日不落帝国”也与这种矛盾有关。 自由给了他们腾飞的机会,而自制和保守却为他们提供了一份保险 。所以 他们能够在损失最小的情况下获取最大化的利益 ,这种竞争力是非常强的。
然而,英国还是更多的偏向了保守,以至于他们在第二次工业革命当中没能跟得上。
福尔摩斯的 气质从容镇定、充满自信,内心也充满了大无畏精神,为了心中的信仰,他不惧怕任何的困难。
这也是维多利亚时代英国人的气质。
当然,在华生看来福尔摩斯显得有些无情而无聊,严谨而刻板,有的时候甚至很可怕(狂热状态)。当然也有点不满,因为他觉得福尔摩斯自大自傲,仿佛什么都不放在眼里――而在福尔摩斯看来,科学的权威性不容置疑,自己的追求也不容置疑。
研究的过程是福尔摩斯的最爱,那种状态是十分美妙的,各种线索在脑海中迅速的化成一个网,然后锁定凶手,最终得知所有的真相――即便有些事情连当事人都不知道。
福尔摩斯对案件的分析和研究,在我看来让他笼罩了一层 神圣的光辉 ――同样也是 神秘的迷雾 。
他在探求未知的路上越走越远,直到人们看不到他的身影。然后他又会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用诙谐而严谨的语言说,他找到了事实的真相,并且愿意和你分享。
对于科学而言,真相确实很重要,而对于哲学来说却并不是。构建才是哲学的主题。在这点上,我可以说, 福尔摩斯没有灵魂,他就像是个精密的仪器,在社会分工这个大团体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 。
当然,在科学上他是非常伟大的。
文中出现了基督教的分支 摩门教 ,这无疑是具有坚定信仰的一群人。
柯南道尔在文章中这样写道:
他们创造了自己的财富,就像当时很多的美国人一样。那是美国的“镀金时代”,一个与英国维多利亚时代同样富有盛名的时代。
“……在解决这类问题时,最主要的事情就是能够用推理的方法,一层层地回溯推理。”福尔摩斯最终总结性的道出了“演绎法”这个科学的方法(之前他也讨论过这个问题),并对案件过程进行了回忆和解释。事实上,这(案件)对于他来说非常简单,没有太大的挑战性。
福尔摩斯探案还会继续,就像华生最后记录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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