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进来帮帮我,谢谢!

男朋友向我借钱的时候是说与人合伙办公司,然后说他在某处有个商铺转出去就可以还钱给我。而且在我跟他认识的时候,他就说是跟人合伙开电脑店的,有一处房子是与人合伙购买。后来把我... 男朋友向我借钱的时候是说与人合伙办公司,然后说他在某处有个商铺转出去就可以还钱给我。而且在我跟他认识的时候,他就说是跟人合伙开电脑店的,有一处房子是与人合伙购买。后来把我的信用卡刷完了,并且骗我已经还了九千块钱。再后来说找律师打官司,拿回投资的钱,又找我拿了些钱。但是现在我们分手了。他一分钱也没给我。我发现他全部都是骗的,编造的谎话。与人合伙开公司和其它的全是假的。这样能告他诈骗么?他把我骗得好惨,也害得好惨。

我参考了一些案例 以及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我认为是诈骗罪。
如果公安机关不受理,那我该怎么办?

男女朋友之间的借贷 不能以诈骗罪定论吗?
有借条的。
只是他现在一分钱也没还,还时常以此事威胁我(因为我爸不知道这事,他说要告诉我爸)
而且他借钱都是虚构的借口。我不是想当然了。他是一直在骗。
我是想问 ,去公安机关报案,他们以男女朋友为借口,拒绝受理,我该怎么办/?

我能提供一些证据,但是要定为诈骗罪,还得由公安机关去取证,不是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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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xiaoyugong
2009-08-17 · TA获得超过419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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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构成诈骗罪,关键是看对方是否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总总迹象表明对方仅仅是以借款为幌子,根本就没有还款的意思就可以认定为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此外还要看对方是否有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来欺骗你,如果其说法查明都是假的则构成捏造事实的情形。根据你的描述,可以初步认定他构成诈骗罪。
  首先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公安机关不受理,你可以向检察院申诉,让检察院审查其不予立案的理由是否成立,如果不成立的检察院会责令其立案。当然,如果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都不立案的话,你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相关的法律依据如下:
  第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199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三号公布 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2号)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853次会议讨论通过 根据1997年新刑法修改)
  一、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第三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正)
  第八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第八十八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第四部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修正)(1997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8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高检发释字[1999]1号修订 根据1999年9月21日发布的高检发研字[1999]9号进行修正)

  第三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实行监督。
  第三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的,由审查逮捕部门审查;审查逮捕部门经过调查、核实有关证据材料,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在七日内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经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第三百七十三条 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当受理,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查。审查中,可以要求被害人提供有关材料,进行必要的调查,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审查逮捕部门办理。
  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后,审查逮捕部门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成立的,应当通知控告申诉部门,由控告申诉部门在十日内将不立案的理由和根据告知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三百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
gewenhai
2009-08-17 · TA获得超过321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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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时借给他的钱是口头上的协议还是有书面记录或者网上聊天记录的?如果没有记录就有困难。这种经济纠纷主要还是靠物证。或者当时你们谈话时有第三人在场 那你可以找到那个人,会对案件有帮助。另外建议你在处理这种事的时候一定要冷静,不要轻易下结论。现在的法律还是蛮健全的 不要单方面的想当然喔!

有借条就简单。他必须提供还款的书面形式的东西才算他还钱了。男女朋友?这关系法律上不承认吧?只有夫妻才算好象。。

公安机关取证是要去的。但是你提供的有利自己的线索会在今后的法庭上对法官判决对你有利的结论有很重要的帮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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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nhlx
2009-08-17 · TA获得超过422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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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诈骗事实存在,就可以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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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055ec04
2009-08-17 · 超过23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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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有证据能证明他以前说的都是虚构编造的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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