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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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企业的领导者总是愿意看到自己的员工积极工作。因为积极的充满活力的员工是企业达到较高生产效率,维持良好经济效益,保持自身竞争力的重要保证。那该如何调动员工积极性呢?这是企业,乃至人与人之间的雇佣关系自出现以来扮演雇主角色的人们一直在考虑的问题。调动积极性的办法多种多样。但是,在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这却是一个需要慎重思考的重要问题。经常有一些企业对员工积极性的调动不足甚至是出现严重问题,这里的原因往往是在于领导者对什么是员工积极性的含义缺乏深究或者自以为是,以至于其所采取的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措施更是无的放矢。
员工激励的最直接手段就是进行物质激励,即通过物质奖惩的方式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奖励的方式主要有绩效奖金、福利、股权、津贴、补助等。人们社会活动的基础就是物质,获得更多的收入,得到更好的待遇往往能激发人们工作的激情,所以物质激励一直以来都是企业实行的一种激励模式。但在实践中,不少单位在使用物质激励的过程中发现随着时间延长,员工涨工资后的热情会逐渐消退。因此企业往往需要不断重复加薪刺激来激励员工,最后导致企业成本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达不到预期效果。
还有些企业在物质激励中为了避免员工内部心态的失衡实行绝对公平的原则,极大地抹杀了员工的积极性。因为这种绝对的公平主义让勤奋者与懒惰者没有了差异,平均等于无激励。事实上人类不但有物质的需要,更有精神方面的需要。有时候重赏反而会带来相反的作用,因为高额的奖金会使大家彼此封锁消息,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整个社会的风气就不会正。因此单纯的物质激励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把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地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其结果就是,我们千方百计调动积极性,而真正被调动起来的并非是员工积极性,而是员工对金钱待遇的执着追求,或曰欲望。
那么在激发一线员工积极性的过程中我们应该作如何的思考,怎样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呢?对此,华恒智信的高级顾问老师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和看法:
第一,企业要对员工自身的能力进行分析,激励是为了让员工能够更好的完成既定任务。但是,完成任务的前提是这个员工能够胜任而且在可预期的将来能够通过激励的手段挖掘出更大的潜力。这里就需要企业初步判断员工是否具备其所需要的职业技能和能力。如果具备而且具有较大的可开发潜力,那么激励政策才能行之有效。但如果员工的能力与企业要求有较大差距甚至是完全不能胜任时,最好的办法是换人,如果员工的能力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在可预见的未来通过职业技能培训等手段能够予以提高,则可以通过培训和辅导来弥补。
第二,在员工能力具备的情况下,认真分析影响企业业绩提升的因素。不同的企业影响其业绩的因素各不相同,这要求领导者能够审慎的衡量企业所属的状态及其所存在的生态链,找出关键的影响因素。若这些因素对员工影响所产生的行为是积极的,那么就企业所需要的,直接有效的行为,此时就应该将这个行为和职业化考核挂钩,再加上业绩评价辅以物质激励,这样就能起到调动员工积极性,支持组织发展的作用。
第三,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应该同时并举。往往人们对于一个组织的忠诚度到达一个临界点后,不需要太多的物质激励他们也会自发主动地为这一组织奉献自我,个人的积极性调动能达到一个很高的程度。精神激励对于员工的忠诚度提升方面往往具有意想不到的作用。精神激励是更高层次上的激励方法,它包括满足员工工作的胜任感、成就感、受重视、有影响力、个人成长和富有价值的贡献等方面对员工起到隐性的作用。往往在基本物质需要被满足时,员工会转而追求其事业上的成就,作为一个优秀的员工,领导的肯定和赏识有时候比高额的奖金更具诱惑力。企业在面临员工积极性不高,人员涣散时,想到的第一个手段都是提高工资或者是发放奖金,但是这只能是短期内的刺激,仅仅只是兴奋剂而无法达到治本的效果。同时也加重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久而久之,公司的薪酬管理还有可能陷入恶性循环。作为一个组织,对成员的精神待遇在长期来看是保留核心人才的重要指标之一。但精神待遇往往是不可见的,作为管理者通常会忽略这一点,而员工在很多时候最需要的其实是人文方面的关怀,这就是常言的“士为知己者死”。因此公司领导只有认识到精神待遇的重要性才能全面地把握员工的需求。管理者可以通过人性化管理来提高员工对精神待遇的满意度比,如赋予员工管理和控制自己工作自主权,便可以有效地提高员工对精神待遇的满意度。
员工激励的最直接手段就是进行物质激励,即通过物质奖惩的方式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奖励的方式主要有绩效奖金、福利、股权、津贴、补助等。人们社会活动的基础就是物质,获得更多的收入,得到更好的待遇往往能激发人们工作的激情,所以物质激励一直以来都是企业实行的一种激励模式。但在实践中,不少单位在使用物质激励的过程中发现随着时间延长,员工涨工资后的热情会逐渐消退。因此企业往往需要不断重复加薪刺激来激励员工,最后导致企业成本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达不到预期效果。
还有些企业在物质激励中为了避免员工内部心态的失衡实行绝对公平的原则,极大地抹杀了员工的积极性。因为这种绝对的公平主义让勤奋者与懒惰者没有了差异,平均等于无激励。事实上人类不但有物质的需要,更有精神方面的需要。有时候重赏反而会带来相反的作用,因为高额的奖金会使大家彼此封锁消息,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整个社会的风气就不会正。因此单纯的物质激励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把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地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其结果就是,我们千方百计调动积极性,而真正被调动起来的并非是员工积极性,而是员工对金钱待遇的执着追求,或曰欲望。
那么在激发一线员工积极性的过程中我们应该作如何的思考,怎样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呢?对此,华恒智信的高级顾问老师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和看法:
第一,企业要对员工自身的能力进行分析,激励是为了让员工能够更好的完成既定任务。但是,完成任务的前提是这个员工能够胜任而且在可预期的将来能够通过激励的手段挖掘出更大的潜力。这里就需要企业初步判断员工是否具备其所需要的职业技能和能力。如果具备而且具有较大的可开发潜力,那么激励政策才能行之有效。但如果员工的能力与企业要求有较大差距甚至是完全不能胜任时,最好的办法是换人,如果员工的能力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在可预见的未来通过职业技能培训等手段能够予以提高,则可以通过培训和辅导来弥补。
第二,在员工能力具备的情况下,认真分析影响企业业绩提升的因素。不同的企业影响其业绩的因素各不相同,这要求领导者能够审慎的衡量企业所属的状态及其所存在的生态链,找出关键的影响因素。若这些因素对员工影响所产生的行为是积极的,那么就企业所需要的,直接有效的行为,此时就应该将这个行为和职业化考核挂钩,再加上业绩评价辅以物质激励,这样就能起到调动员工积极性,支持组织发展的作用。
第三,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应该同时并举。往往人们对于一个组织的忠诚度到达一个临界点后,不需要太多的物质激励他们也会自发主动地为这一组织奉献自我,个人的积极性调动能达到一个很高的程度。精神激励对于员工的忠诚度提升方面往往具有意想不到的作用。精神激励是更高层次上的激励方法,它包括满足员工工作的胜任感、成就感、受重视、有影响力、个人成长和富有价值的贡献等方面对员工起到隐性的作用。往往在基本物质需要被满足时,员工会转而追求其事业上的成就,作为一个优秀的员工,领导的肯定和赏识有时候比高额的奖金更具诱惑力。企业在面临员工积极性不高,人员涣散时,想到的第一个手段都是提高工资或者是发放奖金,但是这只能是短期内的刺激,仅仅只是兴奋剂而无法达到治本的效果。同时也加重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久而久之,公司的薪酬管理还有可能陷入恶性循环。作为一个组织,对成员的精神待遇在长期来看是保留核心人才的重要指标之一。但精神待遇往往是不可见的,作为管理者通常会忽略这一点,而员工在很多时候最需要的其实是人文方面的关怀,这就是常言的“士为知己者死”。因此公司领导只有认识到精神待遇的重要性才能全面地把握员工的需求。管理者可以通过人性化管理来提高员工对精神待遇的满意度比,如赋予员工管理和控制自己工作自主权,便可以有效地提高员工对精神待遇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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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调动员工积极性呢?这听起来好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可是,在现实经营管理活动中,却是一个需要重新思考的新问题。原因在于,人们对什么是员工积极性的含义或者缺乏深究或者自以为是,以至于我们所采取的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措施更是无的放矢。其结果是,我们千方百计调动积极性,而真正被调动起来的并非是员工积极性,而是员工对金钱待遇的执着追求,或曰欲望。
笔者和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谈顾问合同的时候,就这个问题曾经有过交流抑或交锋。他告诉我,他的员工积极性没有问题,顾问不用管,理由是在没有人要求的情况下,每天不做到晚上八九点不下班。我告诉他,那不一定是员工积极性使然,那可能是管理者的无奈之举(规定时间内完不成任务),或者是员工不得已而为之(不多花时间拿不到足够的工资)。三年后的今天,在笔者公司的辅导下,这家企业在管理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即便有大量的增产订单,员工也可以在五六点钟下班享受正常人的生活,大量处罚条例被束之高阁。原因在于,这家公司员工的积极性被真正调动起来了。
我们都知道“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重要意义,我们也许还懂得“企业最大的浪费是员工智慧的浪费”的道理。但是该如何定义和评价员工积极性却往往是一本糊涂账。人们或者对员工积极性缺乏认识,或者误解了员工积极性的内涵。比如:人们用计件工资制等手段让员工没有白天黑夜地工作,以为是调动了员工积极性;人们通过扣发奖金或罚款等形式让员工轻伤(感冒等)不下火线,以为是调动了员工积极性。笔者有许多机会接触企业管理者,如此误解员工积极性的绝对不在少数。
员工积极性到底是什么?正确的认识是,员工积极性就是员工主动付出智慧的意愿和行动。也就是说,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能够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说明他有积极性。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好好反省至今为止的一些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看一看哪些是伤害员工主动付出智慧的制度和做法,以便采取措施和调整政策,改进我们的管理工作。有了正确的定义之后,也就知道该用什么指标来衡量员工积极性了。员工的积极性是用“改善成果或发明创造的数量”来评价的,比如:员工改善提案件数、员工月度改善提案参与率、发明创造或专利数量等。
据报道,华为公司在2008年度的注册专利数全球第一,仅就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断定这家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是被调动起来了。当然,我们许许多多的制造企业并不能以专利数量来说事,而应该用员工的改善数量来表述。
首先,管理者必须保障员工的基本权利,按劳动法要求给予员工基本生活环境和条件。没有了这一点,提高员工积极性就只能是不能实现的良好愿望。也许有人会抱怨:企业已经没有条件遵守劳动法了,老老实实按劳动法做就等于找死。笔者认为:这正是中国制造业的致命伤,许多行业连年的低水平(以压低劳动力和原材料价格为基本手段)无序竞争,造成了今天这种结果。笔者要对那些立志朝前走的企业管理者说,想调动员工积极性,走出今天的困境,就必须从保障员工的基本权利开始。
其次,管理者必须设法培养员工的自尊,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很显然,一个积极向上的人首先应该是一个自尊的人。很多管理者错以为,基层员工的需求层次低,只要在金钱上予以基本满足,是否尊重并不重要。这种认识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行为极大地伤害了员工的自尊,是十分有害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员工除了在基本劳动条件诉求方面有着不断提升的需求之外,对平等的劳资关系有着越来越高的期许。企业管理者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不仅不能调动员工积极性,更坏的情况将会是无人可用。
从创造开始
可见,在落后的管理模式里,管理者号称“奖罚分明”,但由于只关注作业结果而不关注作业过程,并不能引起员工(被管理者)思考,更不能让员工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奖罚不仅不能获得作业效率提升,员工也无法在重复的劳动中获得能力长进,更不能体会成就感。这样的管理活动是没有多少积极意义的。
相反,在先进的管理模式里,管理者把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影响效率提升的作业过程上,积极引导员工(被管理者)思考阻碍效率提升的问题,奖励员工具体解决问题的改善行动。通过改善,不仅提升了作业效率,更重要的是员工树立了信心,拥有积极向上的态度,并在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方面获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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