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的主要特点 100
1、综合性
演讲又称演说,“讲”是讲明道理,诉说对某一问题的看法。“演”是借助声音、表情、动作来加强演讲的生动性。演讲以讲为主,以演为辅,运用有声语言,加上“无声”的动作、体态、表情,两者相辅相成,巧妙结合,融为一体。要“讲”的好,必须有逻辑、修辞、音韵、朗读等方面的知识和修养。
2、独白性
演讲者是演讲活动的主体,在整个演讲过程中,听众始终处于接受地位。真正意义上的演讲,是高度个性化的产物,是一个人的性格、气质、形态、口才的综合反映。演讲只有客观的叙述,而没有自己的喜怒哀乐,缺乏自己独特的观点与感受,没有鲜明的个性,也就是缺少感染力和号召力。
3、时间性
演讲直接诉诸听众的听觉视觉感官,有很强的时间性。首先在内容上,古今中外的著名演讲,都切中时代脉膊,属于那个时代的声音。如英国丘吉尔1940年5月 31 日的《出任首相后的首次演说》、 斯大林1941年7月3日的《广播演说》,都是当时反法西斯斗争的直接果实。其次,一次演讲的时间,受听众可接受性的制约。虽然有些演讲几小时甚至几十小时,象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演讲》、鲁迅的《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毛泽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都是久负盛名的长篇演讲。但大众化的演讲,终究以短居多,以短为贵,长了又没有新鲜的内容和观点,就没有人愿意听。
演讲又叫讲演或 演说,是指在公众场所,以有声语言为主要手段,以体态语言为辅助手段,针对某个具体问题, 鲜明、完整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和主张,阐明事理或抒发情感,进行宣传鼓动的一种 语言交际活动。
主要形式大体有四种:照读式演讲、背诵式演讲、提纲式演讲,即兴式演讲。
2016-09-07
第二、可讲性。演讲的本质在于“讲”,而不在于“演”,它以“讲”为主、以“演”为辅。由于演讲要诉诸口头,拟稿时必须以易说能讲为前提。如果说,有些文章和作品主要通过阅读欣赏,领略其中意义和情味,那么,演讲稿的要求则是“上口入耳”。一篇好的演讲稿对演讲者来说要可讲;对听讲者来说应好听。因此,演讲稿写成之后,作者最好能通过试讲或默念加以检查,凡是讲不顺口或听不清楚之处(如句子过长),均应修改与调整。
第三、鼓动性。演讲是一门艺术。好的演讲自有一种激发听众情绪、赢得好感的鼓动性。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依靠演讲稿思想内容的丰富、深刻,见解精辟,有独到之处,发人深思,语言表达要形象、生动,富有感染力。如果演讲稿写得平淡无味,毫无新意,即使在现场“演”得再卖力,效果也不会好,甚至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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