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先辞职再找工作还是找到了再辞?
换工作,是先提出辞职还是找到工作再辞职?
有一位程序员说,自己的工作很郁闷,觉得没有发展空间,而且上司做事常常不守承诺,对此十分失望,想辞职换工作。但是现在有一个很矛氏册盾的问题,如果现在辞职,又不知道何时才能找到下家,而若不辞职,又没时间面试找工作。
换工作,到底是先提出辞职,还是找到工作再辞职?
有人就想,能否“脚踏两只船”?
先与下家签好劳动合同,然后再去找上家去办手续辞职?这样不就万事ok了吗?
无论在哪方面,“脚踏两只船”都是不可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就有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不过,虽然不可脚踏两只船,并不代表不能“骑驴找马”。
如果当前公司远离人才市场、公司制度又不允许多次请假,那只能先辞职再找工作。但若前公司同意请假,或自己能通过其他便捷方法(如网络面试),事先就物色好工作,待办好辞职手续后直接去新单位报到,那最好不过。
试想,如果自己能力备碧不是很突出,那么就会长时间处于待业状态,时间久了自然心急,而因为着急,很容易找到一个更差的工作。
一位做人力的@Lv Winston也分享说,如果你的简历有一段仿核举较长的待业状态,在以后的职业生涯中都会被问空缺的原因,而HR普遍把这样的行为归结是求职者性格冲动的表现,不利于自己的未来发展。
由此,在辞职前,也的确要问问自己是否因一时冲动。毕竟职场大同小异,不同的只会是自己的能力,有多大的本事就做多大的事。
1、先辞职有稿迅什么好处?什么情况下可以裸辞?
首先,裸辞可以你全身心投入地去找下一份工作,不用夹在两个公司中间有所顾虑。而且你会有更多的时间里精力去挑选更好的,更能集中精力,也不会产生交接工作的麻烦。但是裸辞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必须要在自己经济相对富裕的情况下,承担得起自己在离职后没有找到工作钱的日常支出。
或者你在原来公司有着不工作能力和工作岗位,甚至是抢手的人,辞职后可以很容易的就找到另外一份工作,这样的话裸辞是完全可以的。
2、先找工作有什么好处?
首先,可以避免工作的空档期,在找到下一份工作后,确保有工作以后再辞职,也算是一种心理和物质上的保障,可以减少一些经济上的损失。
如果下一份工作部署很合适,还可以继续找到下一份工作,也不会为了空档期没有工作而发愁。
其次,还可以保持社保的连续性。工作中五险一金也是很重要的 ,在找到下一份工作后,可以进入新的公司来享受这个福利。
3、离职员工或者在职员工,用人单位如何选择?
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除了特别急需用人的岗位外,一般情况下并不会过多的在意是否离职,他们更在意的是工作能力,反而更倾向于招聘在职人员。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在职人员中间没有工作的空档期,工作状态的话不需要调整,只是工作换环境发生变化了而已,就算换了一个工作,他们也会很快适应新的环境。
其次困敬改,对于这些在职跳槽的人来说,对待一份新的工作态度会更认真,谨慎。一般都是经过认真思考才会去应聘新的公司,不会像离职 人员那样汪判普遍撒网,重点收获。
因为还没有离职,所以新公司会更看重你,有一种想要把你挖走的心理。尤其是当你在以前公司做得还不错的时候,就占据了一定的主动地位。
因为他们大概率是看中你很强的工作能力,可以让他们公司省去培训的成本,对于他们来说是有利而无一害的。所以,当你没有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时,一般情况下还是不要裸辞,毕竟裸辞的代价是不可估量的。
都说“不打无准备的仗”,当你没有找到下一份工作之前,最好还是不要裸辞。先找好工作再辞职,对自己来说也是一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