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保人员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金不予支付:
(一)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二)斗殴、酗酒、吸毒及因犯罪或者治安违法行为所致伤病的;
(三)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他人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的部分;
(四)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配药的;
(五)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进行治疗的;
(六)属于工伤保险或者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七)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情形。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没有明确由他人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的,属于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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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baike.baidu.com/item/%E5%8C%BB%E7%96%97%E4%BF%9D%E9%99%A9/637613#viewPageContent"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医疗保险">百度百科-医疗保险
2022-07-11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