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附件写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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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期之前,标准列举如下:
1、所有的公文要求都是附件在发文日期之前,包括函和通知。
2、附件是指附属于正文的文字材料,它也是某些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
3、但附件不是每份公文都有,它是根据需要一般作为正文的补充说明或参考材料的。
4、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 、发文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不可只写“附件如文”或者只写“附件×件”。
5、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
6、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7、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8、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序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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