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的区别
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的区别在于单位工程造价构成形式不同。
定额计价:在定额计价当中,是由直接工程费、综合管理费、施工措施费、其他费用、税金这五个部分构成的。在进行计价的时候应该先计算直接费,然后再进行其他费用的汇总,最后将所有的费用汇总为单位工程造价。
清单计价:在清单计价当中,是由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的。我们在这里需要将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进行分别计算并汇总,然后再按照规定计取规费和税金。
定额计价法
定额计价法是我们使用了几十年的一种计价模式,其基本特征就是价格=定额+费用+文件规定,并作为法定性的依据强制执行,不论是工程招标编制标底还是投标报价均以此为唯一的依据。承发包双方共用一个定额和费用标准确定标底价和投标报价,一旦定额价与市场价脱节就影响计价的准确性。
定额计价是建立在以政府定价为主导的计划经济管理基础上的价格管理模式,它所体现的是政府对工程价格的直接管理和调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曾提出过“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量价分离”、“以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等多种改革方案。但由于没有对定额管理方式及计价模式进行根本的改变,以至于未能真正体现量价分离,以市场竞争形成价格。
也曾提出过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但实际上由于目前还未形成成熟的的市场环境,一步实现完全开放的市场还有困难,有时明显的是以量补价量价扭曲,所以仍然是以定额计价的形式出现。摆脱不了定额计价模式,不能真正体现企业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条件自主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