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的区别
1、单位工程造价构成的形式不同
定额计价是由单位工程造价的直接工程费、综合管理费、施工措施费、其他费用、税金五部分构成,计价时先计算直接费,再以直接费为基数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费率,计算出综合管理费、其他费用及税金,再将各项费用汇总为单位工程造价。
清单计价是由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前三项费用分别计算汇总后,再按规定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
2、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的构成不同
定额计价的项目单价即定额基价,只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是投标时期的指导价,反映定额编制时期的社会平均成本价。
清单计价是施工企业自定的综合单价,除了人工、材料、机械费,还要包括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必要的风险费因素。它是施工企业报价时的市场价,反映的是企业个别成本。
综合单价中的直接费、费用、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本企业实际支出及利润预期、投标策略确定,是施工企业实际成本费用。采用综合单价不仅有利于施工企业中标后对工程中途的成本控制,也便于工程款支付、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工程结算,避免了承发包双方因为“取费”产生的一些无谓纠纷。
3、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不同
定额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即预算定额中的项目划分,是按施工的一项工序进行划分。每个专业定额都有几千个项目编码组成,不同工序、不同部位、不同材料、不同施工机械、不同施工方法和材料规格型号,都划分得十分详细,计算时也十分繁琐。
清单计价首先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各专业的项目名称进行汇总,并结合各专业施工特点将项目以一项或多项工序重新划分,较之定额项目的划分有较大的综合性,也减少了原来定额对于施工企业工艺方法选择的限制,使施工企业在报价时有了更多的自主性。
其次,对重新划分的项目进行了统一编码,以五级编码设置,用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在使用时更为简便。再次,统一了各项目的计量单位及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使工程量的计算内容清晰明了,减少了承发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因计量单位或工程量计算的方法的不同而引起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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