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虫之爱》《常常爱情》《花与赞美诗》《一闪而过的念头》这几篇文章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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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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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闪而过的念头

  我想当时的我必定也是千方百计告诉自己要记得,结果还是忘了,还是让它们沉下去了。也许多年后的哪一天它们又会浮上来,又会在散步的时候乱了步伐,在秋雨里散得宛若黄花。有些念头宛若夏末的卷云,无法久待,绝美或凄凉,心头一阵起伏,秋雨一来,散了就散了。树影子细碎纷乱的投影。河边参差青碧的水线。飞鸟长空的悠呜。窗玻璃上的倒影。萤火的明灭。来路不明的旋律。错过了的阵雨。诸如此类,一闪而过的念头。
  夏日的尾声一切都宛若一闪而过的念头,某个曾经的空缺已经如同蝉声那样辽阔不可测,不会再有谁在花丛里踱步,也不会再有黄金猎犬在草地上长长的奔跑,不会再有人吹口哨,他们转往林子里去了,在那里有更多的果实和落叶,更适于缓缓的张望,更适于在风中梳理蜷曲的毛发,并且放下伪装。
  已经放手的风筝将继续悬挂在树梢,已经漂走的缎带将继续伪装成水草,黄昏的雨不会再扰乱谁的思路,不会了。
  然而念头总是留不住,今天想起来,明天就躲在风景,仿佛看见它,又仿佛只是幻影。什么也记不住,可是又明明知道有什么被忘记了。读者家园
  不知道忘了什么。这是一种不彻底的遗忘。像是哪里来的灰印子,拂不掉。
  于是我开始记忆的练习:记住那条桥和白鹭鸶的关系。记住这双鞋和红砖道的关系。记住那一棵柚子树。记得这个风的感觉。记得丝瓜藤的须和篱笆。记那猫的神色。那狗的姿态。这盏灯。那壶茶。
  然后它们就如同生命中的时时刻刻,如水一般轻柔婉转地往四面八方流逝了。更久远的细节有时候会像黎明前的梦那样静静浮现,有时候不会。一闪而过的念头有时候是从时间之流浮上来的,它们像沉在深海的船骸,总要过了很多年,才会重新被你忆起。
  我不太记得,第一次因为高兴所以买一瓶红酒自己慢慢儿喝是哪一年了,也不记得那酒是醇是涩。不记得第一次因为感动于瓷器的美而买的茶杯是哪一只,不记得第一条桌巾和第一套椅垫,不记得第一次唱到昂贵的红茶是几岁,不记得第一次尝到精纯的巧克力是在何处,不记得第一次在雪里滑倒是在哪个街角,我也忘了从何时开始,我渐渐知道这些小事的意义而且试着记得它们。
  我还记得的是,第一次觉得红酒好喝大概是一九九六年份的加州纳帕山谷苏维酿。念念不忘非常想买但始终没买的白瓷杯是柳宗理的设计。我非常喜欢的桌巾是一幅手工白色的爱尔兰风蕾丝钩针。昂贵的红茶也许是在纽约喝的。精纯的巧克力,大概是在日本朋友家里吃过的最令人难忘。在雪里滑倒其实很痛。
  我想当时的我必定也是千方百计告诉自己要记得,结果还是忘了,还是让它们沉下去了。也许多年后的哪一天它们又会浮上来,又会在散步的时候乱了步伐,在秋雨里散得宛若黄花。

  青虫之爱
  毕淑敏

  我有一位闺中好友,从小怕虫子,不论什么品种的虫子都怕。披着蓑衣般茸毛的洋辣子,不害羞地裸着体的吊死鬼,一视同仁地怕,甚至连雨后的蚯蚓也怕。放学的时候,如果恰好刚停了小雨,她就会闭了眼睛,让我牵着她的手,慢慢地在黑镜似的柏油路上走。我说,迈大步!她就乖乖地跨出很远,几乎成了体操动作上的“劈叉”,以成功地躲避正蜿蜒于马路的软体动物。在这种瞬间,我可以感受到她的手指如青蛙腿般弹着,不但冰凉,还有密集的颤抖。
  大家不止一次地想法治她这心病,那么大的人了,看到一个小小毛虫哭天抢地的,多丢人啊!早春一天,男生把飘落的杨花坠,偷偷夹在她的书页里。待她走进教室,我们都屏气等着那心惊肉跳的一喊,不料什么声响也未曾听到。她翻开书,眼皮一翻,身子一软,就悄无声息地瘫倒在桌子底下了。
  从此再不敢锻炼她。
  许多年过去,各自都成了家,有了孩子。一天,她到我家中做客,我下厨,她在一旁帮忙。我择青椒的时候,突然从旁钻出一条青虫,胖如蚕豆,背上还长着簇簇黑刺,好一条险恶的虫子。因为事出意外,怕那虫蜇人,我下意识地将半个柿子椒像着了火的手榴弹扔出老远。
  待柿子椒停止了滚动,我用杀虫剂将那虫子扑死,才想起怕虫的女友,心想刚才她一直目不转睛地和我聊着天,这虫子一定是入了她的眼,未曾听到她惊呼,该不是吓得晕厥过去了吧?
  回头寻她,只见她神态自若地看着我,淡淡说,一个小虫,何必如此慌张?
  我比刚才看到虫子还愕然地说,啊,你居然不怕虫子了?吃了什么抗过敏药?
  女友苦笑说,怕还是怕啊。只是我已经能练得面不改色,一般人绝看不出破绽。刚开始的时候,我就盯着一条蚯蚓看,因为我知道它是益虫,感情上接受起来比较顺畅。再说,蚯蚓是绝对不会咬人的,安全性能较好……这样慢慢举一反三。现在我无论看到有毛没毛的虫子,都可以把惊恐压制在喉咙里。
  我说,为了一个小虫子,下这么大的功夫,真有你的。值得吗?
  女友说,有人要给我治,说是用“逐步脱敏”的办法。比如先让我看虫子的画片,然后再隔着玻璃观察虫子,最后直接注视虫子……
  嗨!我根本就没用这个法子。我可受不了,别说是看虫子的画片了,有一次到饭店吃饭,上了一罐精致的补品。我一揭开盖,看到那漂浮的虫草,当时就把盛汤的小罐摔到地上了……女友抚着胸口,心有余悸地讲着。
  我狐疑地看了看自家的垃圾桶,虫尸横陈,难道刚才女友是别人的胆子附体,才如此泰然自若?我说,别卖关子了,快告诉我你是怎样重塑了金身?
  女友说,别着急啊,听我慢慢说。有一天,我抱着女儿上公园,那时她刚刚会讲话。我们在林阴路上走着,突然她说,妈妈……头上……有……她说着,把一缕东西从我的头发上摘下,托在手里,邀功般地给我看。
  我定睛一看,魂飞天外,一条五彩斑斓的虫子,在女儿的小手内,显得狰狞万分。
  我第一个反应是像以往一样昏倒,但是我倒不下去,因为我抱着我的孩子。如果我倒了,就会摔坏她。我不但不曾昏过去,神智也是从来没有的清醒。
  第二个反应是想撕肝裂胆地大叫一声。因为你胆子大,对于在恐惧时惊叫的益处可能体会不深。其实能叫出来极好,可以释放高度的紧张。但我立即想到,万万叫不得。我一喊,就会吓坏了我的孩子。于是我硬是把喷到舌尖的惊叫咽了下去,我猜那时我的脖子一定像吃了鸡蛋的蛇一样,鼓起一个大包。
  现在,一条虫子近在咫尺。我的女儿用手指抚摸着它,好像那是一块冷冷的斑斓宝石。我的脑海迅速地搅动着。如果我害怕,把虫子丢在地上,女儿的脑中一定从此种下了虫子可怕的印象。在她的眼中,妈妈是无所不能无所畏惧的,如果有什么东西把妈妈吓成了这个样子,那这东西一定是极其可怕的。
  我读过一些有关的书籍,知道当年我的妈妈正是用这个办法,让我从小对虫子这种幼小的物体骇之入骨。即便当我长大之后,从理论上知道小小的虫子只要没有毒素,实在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我的身体不服从我的意志。我的妈妈一方面保护了我,一方面用一种不恰当的方式,把一种新的恐惧注入到我的心里。如果我大叫大喊,那么这恐惧的链条还会遗传下去。不行,我要用我的爱,将这铁环砸断。我颤巍巍伸出手,长大之后第一次把一只活的虫子捏在手心,翻过来掉过去地观赏着那虫子,还假装很开心地咧着嘴,因为——女儿正在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呢!
  虫子的体温比我的手指要高得多,它的皮肤有鳞片,鳞片中有湿润的滑液一丝丝渗出,头顶的茸毛在向不同的方向摆动着,比针尖还小的眼珠机警怯懦……
  女友说着,我在一旁听得毛骨悚然。只有一个对虫子高度敏感的人,才能有如此令人震惊的描述。
  女友继续说,那一刻,真比百年还难熬。女儿清澈无瑕的目光注视着我,在她面前,我是一个神。我不能有丝毫的退缩,我不能把我病态的恐惧传给她……
  不知过了多久,我把虫子轻轻放在了地上。我对女儿说,这是虫子。虫子没什么可怕的。有的虫子有毒,你别用手去摸。不过,大多数虫子是可以摸的……
  那只虫子,就在地上慢慢地爬远了。女儿还对它扬扬小手,说“拜……”
  我抱起女儿,半天一步都没有走动。衣服早已被黏黏的汗水浸湿。
  女友说完,好久好久,厨房里寂静无声。我说,原来你的药,就是你的女儿给你的啊。
  女友纠正道,我的药,是我给我自己的,那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悦读地图】
  女作家毕淑敏总是以平常人的目光观察生活中的林林总总,给读者展示出普通人日常生活的点滴,在普通生活中挖掘出普通人的心理和生活哲理。本文为一篇心理散文,除了充满文学意味的表述以外,还有着极强的现代意识和专业的心理分析,她将关于爱与人生的感悟,投注到现代故事和实际“病历”中,既有说服力,又有现实根据。
  《青虫之爱》是一篇感人肺腑之作。它通过文中“女友”对青虫态度的改变,体现了一位母亲对女儿的爱。爱让她战胜了从小对虫子的恐惧。她付出了爱,得到的是坚强、快乐、充实和满足。
  【悦读练习】
  1.你认为男生将杨花坠夹在女友书中的行为是恶作剧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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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当“女儿”拿着那只虫子时,作者从哪几个方面刻画女友的恐惧心理?试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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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联系全文,说说作者一开始竭力描写女友怕虫子,其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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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感悟全文,给文章结尾处填上一句合适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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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文中女友妈妈教育女儿的方法和女友教育女儿的方法截然不同,对这两种教育方法你如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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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答案】
  1. 不是,因为作者在写这件事前说“大家不止一次地想法治她这心病”,写完这件事又说“从此再不敢锻炼她”,可见男生这样做的目的是想治她的心病,锻炼她的胆量。
  2. 一是动作,“颤巍巍伸出手”,“半天一步都没有走动”;二是心理,“那一刻,真比百年还难熬”,“不知过了多久”;三是外貌,“衣服早已被黏黏的汗水浸湿”;四是对虫子细致到令人震惊的描写,“显得狰狞万分”。
  3. 为下文作铺垫,与在女儿面前的表现形成强烈的对比,从而突出了文章的主题。
  4. 对女儿的爱。
  5. 提示:都表现了对女儿的爱,但方式不同,结果也不同。

  花与赞美诗
  【作者:安徒生]】

  祖母很老了,她的脸上都是皱纹,她的头发很白,但是她的眼睛像两颗星星,当它们看着你的时候,有一种温和慈祥的神情,这使你觉得很舒服。她穿一身厚绸子做的裙子,上面有大朵的花,她走时裙子簌簌地响。她还会讲最好听的故事。
  祖母知道的东西真多,因为爸爸妈妈还没有生下来她就活着了——这是绝对不会错的。她有一本带大银扣子的赞美诗集,她经常读它;书页中夹着一朵玫瑰花,干了,压得很平;它没有插在玻璃杯里的玫瑰花漂亮,但是她对它流露出最甜蜜的微笑,甚至留下眼泪。“我不知道祖母为什么那样看着那本旧书里的干了的花,你知道吗?”是这样的,当祖母的眼泪落到玫瑰花上,而眼睛看着它的时候,玫瑰花就复活了,整个房间充满了它的芳香;四面墙壁像消失在迷雾中,她四周是美丽的树林,这时候正当夏天,阳光从浓密的叶丛中透进来;而祖母,要知道,她又变年轻了,变成一个可爱的姑娘,和玫瑰花一样鲜嫩,有一张红红的圆脸,一头光亮秀丽的卷发,体态美丽优雅;但是那双眼睛,那双温柔圣洁的眼睛完全一样——它们保留下来了。在她的身边坐着一个年轻男子,高大强壮。他送给她一朵玫瑰花,她微笑着。祖母现在不能像那个样子微笑了。是的,她如今只是在对那天的回忆,对过去事情的思念和回忆,对过去事情的思念和回忆中微笑。但是那英俊的年轻男子已经不在,那朵玫瑰花在旧书中干枯。祖母仍旧坐在那里,重新变回一位老太太,低头看着书中那朵干枯的玫瑰花。
  祖母如今也已经去世了。当时她坐在那把扶手椅上给我们讲一个美丽的长故事。等到故事讲完,她说她很累,把头向后靠到椅背上要睡一会。我们听到她睡着后均匀的呼吸声,呼吸声越来越轻,越来越安静,在她脸上洋溢着幸福和宁静的神情,就像是被一缕阳光照亮了。她又微笑了一下,接着人们说她已经死了。她被放进一个黑色棺材,在衬布的白色褶层中,她看上去是那么慈祥美丽,虽然两眼已经闭上,但是每一道皱纹都消失了,她 的头发银白,嘴角留着甜蜜的微笑。我们根本不害怕看她的遗体,她曾经是那么亲爱的一位好祖母。里面依然夹着那朵玫瑰花的赞美诗集放在她的头下,因为她曾经这样希望过。
  在靠近教堂墓地墙边的坟上,他们种了一棵玫瑰树,很快它就开满了玫瑰花。夜莺停在花丛中,在其间歌唱。教堂里响起了风琴的奏明和美丽的赞美诗,这些赞美诗就在去世的祖母头下那本旧书里写着。
  月亮自爱墓上,但斯人已逝。每个孩子可以平安地走过那里,哪怕是在夜里,他还可以从教堂墓地墙边那玫瑰树上采一朵玫瑰花。去世的人比我们活着的人知道得更多。他们知道,万一发生古怪的事,就是死去的人在我们中间出现,那我们会感到多么恐怖啊。棺材上堆满了泥土,棺材里躺着的也只是泥土。赞美诗集的书页成了尘土,那朵充满了回忆的玫瑰花也成了尘土。但是在墓上,鲜艳的玫瑰花盛开,夜莺歌唱,风琴奏明。对老祖母的回忆依然活着,她那双充满爱的温柔的的眼睛总是那么年轻。眼睛是永远不会死的。我们的眼睛将再次见到亲爱的祖母,年轻美丽得就像她第一次亲吻那朵如今已在墓里化为尘土的鲜艳的红玫瑰花时一样。

  爱惜
  毕淑敏
  拾起一穗遗落在秋天原野上的麦芒时,我们心中会涌起一种情感……
  当水龙头正酝酿着滴落一颗椭圆形的水珠,一只手紧紧拧住闸门时,我们心中会涌起一种情感……
  当凝望宝蓝的天空因为浓雾而浑浑噩噩时,我们心中会涌起一种情感……
  当注视到一个正义的人无力捍卫自己的尊严,孤苦无助的时候,我们心中会涌起一种情感。
  人类将这种痛而波动的感觉命名为——爱惜。
  我们读这两个字的时候,通常要放低了声音,徐徐地从肺腑最柔软的孔腔吐出,怕惊碎了这薄而透明的温情。
  爱惜的大前提是,爱。爱是人类一种最珍贵的体验,它发源于深刻的本能和绵绵的眷恋。爱先于任何其他情感,轻轻沁入婴儿小而玲珑的心灵。爱那给常常予生命的母亲,爱那清冷的空气和滑润的乳汁,爱温暖的太阳和柔和的抚爱,爱飞舞的光影和若隐若现的乐声……
  爱惜的土壤是喜欢。当我们喜欢某种东西的时候,就希冀它的长久和广大,忧郁它的衰减和短暂。当我们对喜爱之物,怀有难以把握的忧虑时,吝啬是一个常会首选的对策。我们会俭省珍贵的资源,我们会珍爱不可重复的时光,我们会制造机会以期重享愉悦,我们会细水长流反复咀嚼快乐。
  于是,爱惜就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
  当我们爱惜的时候,保护的勇气和奋斗的果敢也同时滋生,真爱,需用生命护卫,真爱,就会义无反顾。没有保护的爱惜,是一朵无蕊的鲜花,可以艳丽,却断无果实。没有爱惜保护,是粗粝和逼人的威迫,是强权而不是心心相印。
  爱惜常常发生。在我们不经意的时候,打湿眼帘。
  爱惜好比一只竹篮。随着人生的进步,它越编越大了,盛着人自身,盛着绿色,盛着地球上所有的物种,盛着天空和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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