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看看这个劳动合同存在哪些问题?是否有效?

我和厂里签了合同有什么办法能在不违约的情况下离开这个厂!(这个是私营小厂,一共3个人)看到这个老板就恶心!!说的一套做的一套!去年还好(去年做了半年)自从欠了这个合同以后... 我和厂里签了合同

有什么办法能在不违约的情况下离开这个厂!(这个是私营小厂,一共3个人)

看到这个老板就恶心!! 说的一套做的一套! 去年还好(去年做了半年)
自从欠了这个合同以后,TMD连请个假都不批准,尤其那口气:我说不请就不请,不管你什么请什么假!

请大家献计献策!!

现将合同复制一份如下:

合同

甲方:谢天
乙方:陈龙

第一,吃由甲方负责,即吃甲方自己的。

第二,住,水电,住宿由乙方提供。甲方留客人需经乙方同意。

第三,工资,乙方需一年内不提出辞职,工资按1700/月(人民币壹仟柒佰元)
如果中途主动提出辞职,或工作故意不负责,则其余工资扣除。

第四,付款方式,乙方每月1日准时付于甲方人民币柒佰元,平时预借不得超过200元。
剩余的钱年底一次性付清,包括2005年所欠的2000元。但如果乙方愿在2007年继续留下工作,
在2006年底前二个月提出,而且押金3000元。(年底既春节)

第五,工作时间,每天早上7:00--19:00 如果有必要无条件加班。

第六,乙方如提出停止外加工,合同终止,所欠工资也一次性付清。

第七,如遇停电,休假(如五一,国庆,元旦)乙方需照发工资给甲方。

第八,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自愿签订,不得反悔!

甲方签字:谢天 2006.2.12

乙方签字:陈龙 200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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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君85bb236
200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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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一个样本,自己对照看吧!~~
聘 用 合 同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2001年1月 1日至 2001年12月 31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 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 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位垒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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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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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款违法
1.违反《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用人单位收取押金违法, 劳动部1995年8月4日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第五款违法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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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回答问题的人
2006-09-03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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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此合同为有效合同.但在你贴的合同上有部分内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如收受押金、无条件加班、没有相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约定等。
其次,要想与原单位在不违约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要注意,该单位是否有法定的违约情况,如没有为你交纳法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或有无拖欠工资的行为等,可以和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再次,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 劳动法及各地的劳动合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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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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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合同的前提
1 不违反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及相关规定
2 公平,自愿

你所签订的合同,单从工作时间来看,就已经不符合法规,为无效合同。可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或者找一个律师,委托他处理相关法律问题。不过,钱在别人手里,按照现在的社会风气,钱如数回收估计问题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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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欣u
2006-09-04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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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学的法律知识来看,这个合同不符合国家规定,带有明显的“霸王性条款”,如“每天早上7:00--19:00 如果有必要无条件加班”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而且我觉得工作量大,工资很低,且没有谈到社会保险金问题,劝你要么走人,要么告他,此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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