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还有年休假没休完,可以要求补偿吗?
在现单位工作3年了,前两年是和现单位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最后一年有变化,是和人事局签订的劳动合同后(说得是:劳动派遣?)继续在现单位工作,今年10月我提出辞职,10月底离...
在现单位工作3年了,前两年是和现单位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最后一年有变化,是和人事局签订的劳动合同后(说得是:劳动派遣?)继续在现单位工作,今年10月我提出辞职,10月底离开。还有4天年休假没休,可以要求单位300%补偿吗?(不考虑单位让休我不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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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辞职还有年休假没休完,可以要求补偿的。
2、《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018-07-26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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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补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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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5 · 专注法律知识咨询,有事问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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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劳动者提前三十天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通知期内安排职工休假;其余解除或终止的情况下,由于用人单位因其自身原因造成未安排当年度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当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辞职时,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对于未休完的年假,劳动者可以选择在离职前将年假休完。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安排年休假,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可以放弃未休完的年休假,但是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工资收入三倍的年休假报酬。《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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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一年总共有多少天的年假哦!
劳动法条例规定
总共有N天年假,你修了X天,那么剩余年假N-X天,
如果X < N/2,你可以要求(N-X)/2 天的补偿;
如果X > N/2,就没有补偿了。
比如,你一年有10天年假,你休了6天,还有4天年休假没休,那么就没有补偿了;
若只有5天年假,那么你就可以要求2天的补偿
比较复杂吧?呵呵
劳动法条例规定
总共有N天年假,你修了X天,那么剩余年假N-X天,
如果X < N/2,你可以要求(N-X)/2 天的补偿;
如果X > N/2,就没有补偿了。
比如,你一年有10天年假,你休了6天,还有4天年休假没休,那么就没有补偿了;
若只有5天年假,那么你就可以要求2天的补偿
比较复杂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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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如果造成你没有休完年休假的原因不在公司,而是你自己的原因的话,你要求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主张是不符合《条例》相关规定。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如果造成你没有休完年休假的原因不在公司,而是你自己的原因的话,你要求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主张是不符合《条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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