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老师给的题目。后天就考试了,希望各位大侠帮帮忙!老师就给了案例情况,题目要自己猜,帮帮忙。!!倾囊相赠!(一)2000年3月1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购买某机床的合同,价款3...
老师给的题目。后天就考试了,希望各位大侠帮帮忙!
老师就给了案例情况,题目要自己猜,帮帮忙。!!倾囊相赠!
(一)2000年3月1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购买某机床的合同,价款30万元,乙于同年3月30日交货。3月15日前,甲应向乙预付5万元。甲如约履行,但却迟迟没有交货。经甲再三催促,乙才提出5月1日交货,但此时交货将难以满足甲的需求。甲便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乙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
(二)甲乙是一对老年夫妻,靠房租维持生活。一天甲不慎摔成骨折急需住院治疗,却没有那么多治疗费。承租其房的丙闻讯赶来,说:“我先给你垫上5000元钱,我租的房子就10000元钱卖给我吧。”甲乙觉得这房价太便宜了,不愿意卖。但因缺钱,只好同意了。与丙签订了卖房协议。
(三)甲出国留学,将自己的音响留给朋友乙保管使用。后来乙因工作调动,将该音响以公道价格卖给了丙。丙不知道实情,以为音响是乙的。
谢谢各位的解答。十分感谢。陈路律师:我就是要考试呵呵,考试时候我就用你答案了。领秀律所:非常感谢你详细的解答,努力拜读!其他的也十分感谢,为什么就是只能要一个满意答案呢。。觉得好不好意思。 展开
老师就给了案例情况,题目要自己猜,帮帮忙。!!倾囊相赠!
(一)2000年3月1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购买某机床的合同,价款30万元,乙于同年3月30日交货。3月15日前,甲应向乙预付5万元。甲如约履行,但却迟迟没有交货。经甲再三催促,乙才提出5月1日交货,但此时交货将难以满足甲的需求。甲便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乙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
(二)甲乙是一对老年夫妻,靠房租维持生活。一天甲不慎摔成骨折急需住院治疗,却没有那么多治疗费。承租其房的丙闻讯赶来,说:“我先给你垫上5000元钱,我租的房子就10000元钱卖给我吧。”甲乙觉得这房价太便宜了,不愿意卖。但因缺钱,只好同意了。与丙签订了卖房协议。
(三)甲出国留学,将自己的音响留给朋友乙保管使用。后来乙因工作调动,将该音响以公道价格卖给了丙。丙不知道实情,以为音响是乙的。
谢谢各位的解答。十分感谢。陈路律师:我就是要考试呵呵,考试时候我就用你答案了。领秀律所:非常感谢你详细的解答,努力拜读!其他的也十分感谢,为什么就是只能要一个满意答案呢。。觉得好不好意思。 展开
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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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解除合同
5万元是定金还是预付款呢?如果是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否则,只能要求返还。
我国《合同法》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
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8、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9、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本案中,乙迟延履行合同致使甲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甲可以解除合同。
(二)关于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本案中,承租人丙在出租人甲无钱治病的情况下,已超低价购得该房屋,明显是乘人之危,使出租人甲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卖房协议,因此,这份合同是可变更或可撤销的。
(三)关于第三人善意取得
虽然乙是无权处分音响,但买家丙是善意第三人,因此买卖合同是有效的,音响的所有人是丙。甲无权要求丙归还音响,而只能向侵权人乙追偿。
5万元是定金还是预付款呢?如果是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否则,只能要求返还。
我国《合同法》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
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8、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9、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本案中,乙迟延履行合同致使甲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甲可以解除合同。
(二)关于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本案中,承租人丙在出租人甲无钱治病的情况下,已超低价购得该房屋,明显是乘人之危,使出租人甲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卖房协议,因此,这份合同是可变更或可撤销的。
(三)关于第三人善意取得
虽然乙是无权处分音响,但买家丙是善意第三人,因此买卖合同是有效的,音响的所有人是丙。甲无权要求丙归还音响,而只能向侵权人乙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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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一中的乙方行为已经构成了合同违约情形,如果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合同解除情形包括乙方逾期不交货的情形,则应该支持甲方的要求。对于定金的约定,如果合同明确约定5万元为定金,则遵循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定金,则应该将此5万元视作首付款。
2、这个卖方协议应该可以视为效力待定的。毕竟丙方与甲乙签订合同时,应该是趁人之危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3、丙作为善意第三人,不会对甲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也不得向丙主张返还,甲方可以就自己的损失向乙方来主张。
希望我的答案您能满意
2、这个卖方协议应该可以视为效力待定的。毕竟丙方与甲乙签订合同时,应该是趁人之危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3、丙作为善意第三人,不会对甲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也不得向丙主张返还,甲方可以就自己的损失向乙方来主张。
希望我的答案您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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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乙延迟交货,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有权解除合同。但是你支付的是5万元预付款,只能要求退还,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如果有约定违约金,可以根据约定,如果没有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实际损失。
2、可以主张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要求撤销合同。
3、甲可以向乙要求卖出的价款,丙也有权获得音响的所有权,丙属于善意第三人。
怎么感觉在考试……!
1、乙延迟交货,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有权解除合同。但是你支付的是5万元预付款,只能要求退还,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如果有约定违约金,可以根据约定,如果没有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实际损失。
2、可以主张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要求撤销合同。
3、甲可以向乙要求卖出的价款,丙也有权获得音响的所有权,丙属于善意第三人。
怎么感觉在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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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的合同,应该是无效合同,因为乙违约在先,如果乙方不不同意,可以通过法院来解决。后两条,如果和丙协商解决了,万事大吉,如果协商不成,连同第二个问题,第三个问题,一同通过法院来解决为好。如果暂时不想通过法院来解决,也可以找个律师咨询一下,或者是让聘请的律师帮助代理案件,出庭打官司。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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