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来家访要准备点什么
法律分析:家访主要就是调查应征青年是否符合政审要求,由地方武装部进行走访调查,看直系亲属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需要公安部,乡镇街道办或者是村委会进行配合调查,了解应征青年在当地的形象和表现等。应征青年需要做好个人形象的准备。都说第一印象很重要,既然选择报名当兵,就需要按照当兵的标准来执行,特别是个人的形象上需要重视,很多年轻人在地方的时候就喜欢留长头发,或者搞一些比较“潮”的发型。选择了当兵应当把个人形象好好整理,不能留长发,最好按照当兵的标准来理发,还有就是不能留胡须,留长指甲,穿着要整洁干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
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第十六条 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未服现役的公民,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预备役登记。
第十七条 退出现役的士兵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退出现役的军官自确定安置地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安置地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进行兵役登记信息变更;其中,符合预备役条件,经部队确定需要办理预备役登记的,还应当办理预备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