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政治制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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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主要政治制度是三省六部制。特点有:1、三省长官共为宰相,宰相集体在设于门下省的政事堂议事;2、三省职权合并在一起才构成完整的宰相权力,中书省具有出令权和勘议权,门下省则署颁制敕、裁决庶政,其中门下省在日常政务的处理过程中处于枢纽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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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省职权合并在一起才构成完整的宰相权力,中书省具有出令权和勘议权,门下省好旦则署颁制敕、裁决庶政,其中门下省在日常政务的.处理过程中处于枢纽地位;2、三省长官共为宰相,宰相集体在设于门下省的政事堂议事。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始于隋朝五省六曹制,确立于敬袜咐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各不同时期亮纯的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君主专制的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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