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题目

三、甲在回家的路上,拾得一只名贵宠物狗,甲将该狗带回家精心照料,同时登报寻找失主。某日,甲牵着该狗外出散步,遇见领着10岁的女儿玩耍的乙。于是,两人聊起天来,未顾及小孩,... 三、甲在回家的路上,拾得一只名贵宠物狗,甲将该狗带回家精心照料,同时登报寻找失主。某日,甲牵着该狗外出散步,遇见领着10岁的女儿玩耍的乙。于是,两人聊起天来,未顾及小孩,结果乙的女儿被该狗咬伤,花去医疗费人民币500元,并在脸上留下疤痕。乙要求甲承担其女儿的500元医疗费,并要求赔偿其女儿被狗咬伤脸上留下疤痕的精神损害。此时,狗的主人丙从报上得知狗的下落,找到甲认领。乙也向丙提出上述赔偿请求。张、刘二人均以乙自己未照看好女儿为由,拒绝乙的请求。
问题:
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该案纠纷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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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ranthebest
2009-12-10 · 超过16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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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甲丙之间无因管理关系;甲与乙的女儿之间侵权关系,属于动物致害侵权;乙与乙的女儿之间监护关系
2 由甲向乙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理由:饲养动物侵权属于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是第三人过错和受害人过错,本案不具备免责事由,应由动物的管理人承担责任,本案甲在未找到狗的主人丙时是管理人,应承担责任。
之后甲可向丙主张无因管理之债,包括精心照料同时登报寻找失主等的必要费用偿还请求权、清偿负担债务请求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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