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首付,银行那边的贷款却批不下来怎么办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4个回答
展开全部
如果是付完首付而贷款批不下来的,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扩展资料:
付完首付而贷款批不下来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及利息等。
因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造成贷款批不下来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然后将首付款等费用退还给买受人。
尤其是购房者首先要弄清楚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如果问题出在购房者本人的信用、流水、负债等情况,建议增加首付款数额,减少贷款的申请金额,将资料准备齐全后再向银行申请贷款。
展开全部
如果你的贷款没有办下来的话,银行会通知你审批没有通过,且退还你的首付款。
在这里需要跟你说明的是,你的首付款并未打到卖房者或开发商手中,审批中的状态是冻结的,所以不必担心。
在这里需要跟你说明的是,你的首付款并未打到卖房者或开发商手中,审批中的状态是冻结的,所以不必担心。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办理按揭买房贷款的条件如下:
1、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
2、具有有效身份证;
3、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4、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
5、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意向书;
6、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7、在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以及具有有效的担保;
8、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
2、具有有效身份证;
3、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4、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
5、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意向书;
6、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7、在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以及具有有效的担保;
8、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想咨询一下:我不是合肥本地户口,而且是3套房,按合肥的限购政策是不能买房的。但我看中了天目未来楼盘的一套房子,开发商明知其可能不具备按揭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利用其买房心切、不了解政策,还是收取定金。交纳定金后,贷款肯定办不下来,告之定金概不退还。 开放商在收取定金之前,没有审查原告是否具备按揭贷款条件,也没有主动告知购房者。这种情况下,购房者能否要回定金?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