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新城吾悦广场c区二期8号楼,黑心老板,欺骗工人,拖欠
海口市,龙华区新城吾悦广场c区二期8号楼,黑心老板,欺骗工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自己跑路,欺骗业主,体结构严重错位……希望有关部门严查,本人提供证据...
海口市,龙华区新城吾悦广场c区二期8号楼,黑心老板,欺骗工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自己跑路,欺骗业主,体结构严重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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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0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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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拖欠工资,那么员工应该自己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不投诉上报,有关部门根本不知道。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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