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如何防治?
心律失常的发生部分是功能性的,如饱餐、情绪激动和劳累等,还有许多是由于其他疾病所致。这样,治疗和预防引起心律失常的因素就显得十分重要。如饱餐所致者应饮食适量,尤其晚饭的饮食量应有所控制;家庭一起吃放的场景 因情绪激动、交感神经兴奋性增高所致者,应调节情志,修身养性;因劳累引起者应注意充分休息,劳逸结合。由于各种疾病引起者,治疗和控制原发病就极为重要。
如频发性房性期前收缩或房性心动过速,有ST、T 波改变者或多源性室性期前收缩、房室传导阻滞由冠心病所致者,应在积极治疗冠心病的同时,治疗心律失常;如心房纤颤伴室性早搏由洋地黄过量所致者,应首先停用洋地黄类药物,低血钾者补充血钾,给予苯妥英钠口服或静脉用药。因此,治疗和预防原发疾病及因素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降低心率的抗心律失常药,主要用于治疗心动过速(心室率大于每分钟100 次)。患者在用药以前,首先要在医师的帮助下弄清下述几个问题:第一,是否有器质性心脏病,因为多数无器质心脏病的心律失常患者的健康,很少受到心律失常本身的影响,这部分人过分积极地用药物治疗,其效果并不好;第二,确定所患心律失常的种类,这要由医师经过详细检查,从心律失常临床症状的严重程度及其血流动力学改变来加以判断;第三,心律失常的诱因、可逆病因及患者的全身状况。这实际上是在判断心律失常的严重性及将来可能导致的后果,以保证有的放矢地用药。
抗心律失常药对患者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抗心律失常药物的致心律失常作用;二是这类药物对心功能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对此,无论医师还是患者都要有所警惕。有以下述药物使用较普遍。
(1)β 受体阻滞剂。较常用的是选择性β 受体阻滞剂,如美托洛尔和氨酞心安(阿替洛尔)。这类药物于急性心肌梗死和心肌梗死后,出现心律失常时应用(必须强调使用时没有禁忌证)可降低病死率。正是由于这一点,目前许多医师在抗心律失常的治疗中特别偏爱β 受体阻滞剂。这类药物的缺点心功能有抑制作用,可加重气管痉挛,故不能用于有慢性肺病和哮喘的患者。
(2)胺碘酮及索他洛尔。这两种药是治疗恶性心律失常,特别是恶性室性心律失常的首选药。这两种药的特点是广谱、高效,缺点是不良反应较大,其中胺碘酮可引起甲状腺功能障碍、胃肠反应、角膜微沉淀和肺间质纤维化,后者虽极少见,而一旦发生,后果将是灾难性的,故此两种药的使用指征十分严格,应视为二线用药。
(3)普罗帕酮。是广谱抗心律失常药,高效、中等毒性,使用相对安全,国内外应用都比较普遍。
(4)雷西嗪。特点是广谱、低效、低毒,用于一般性心律失常的治疗,基层医院使用更为广泛。因为它的安全性比较好。
(5)利多卡因。属窄谱抗心律失常药,中到低毒性,对于室性心律失常尤其是急性心肌梗死时出现的室性心律失常应为首选疗药物。过去对于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常常预防性的使用利多卡因,现已主张不用,只是在确有需要时可以应用。
有些复杂的难治性恶性心律失常,须用电生理检查的方法指导用药。对药物治疗控制不理想、发作较频繁的预激综合征和与房室结折返有关的快速性心律失常,应采用射频消融术治疗,不应一味试用药物控制发作。因恶性室性心律失常引起心搏骤停,经治疗存活的患者,条件允许时应首选植入人工自动除颤器(ICD)治疗,这种治疗效果超过所有的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