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张释之传塑造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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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史学家班固在《汉书·张释之传》中记述,“朝廷称之曰: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冤。”公平公正是法律人追求的终极目的,更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最终落脚点。“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共同”,这是张释之所秉承的。据《史记》记载,“太子与梁王共车入朝,不下司马门,于是释之追止太子、梁王,无得入殿门。遂劾不下公门,不敬奏之。”太子与梁王同乘一辆车入朝,到了皇宫外的司马门不下车,张释之上前制止,还向皇上检举二人犯了“不敬”之罪。面对权贵,张释之没有“失明”或“失聪”,足以看出其内心对公平正义的坚守。
执法以法律为准绳,在封建社会显得弥足珍贵。正因如此,张释之身上所体现出的胆略、品质、才智,实乃循吏之典范。张廷尉(古代官名,秦置,为九卿之一。掌刑狱。秦汉至北齐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释之者,堵阳人也,字季。以(因为)訾(“资”,钱财)为(担任,做)骑郎,事(侍奉)孝文帝,十岁(十年)不得调(调动,这里指升迁),无所(没有用来……的办法)知名(出名)(这句话的意思是“默默无名”)。中郎将袁盎知其贤,乃(于是)请徙(调任)释之补(补任)谒者(官名。春秋战国时国君左右掌传达等事的近侍)。释之既(……以后)朝毕(朝见完毕),言秦所以(……的原因)失(失败,灭亡)汉所以兴者久之(很长时间,之,助词,无实意)。文帝称善(称赞,表示赞同,犹叫好),乃拜(授予)释之为谒者仆射(官名,谒者的长官)。释之从行(跟从皇帝出行),登(注意我们之前考过的词“乘”,登上,乘彼垝垣)虎圈。上问上林尉(汉少府属官。文帝时已置,掌苑中治安巡警等事)禽兽簿(登记各种禽兽的小册子),尉尽不能对(回答)。虎圈啬夫(1.农夫;2.指从事一般劳役者)从旁代(代替)尉对(回答)上所问禽兽簿甚悉(很详细),欲以(凭借,省略了“之”,凭借这)观(使……看到)其能(才能),口对(口头回答)响应(像回声一样响应。“天下云集响应”)无穷者。乃诏释之拜(授予)啬夫为上林令。释之曰:
执法以法律为准绳,在封建社会显得弥足珍贵。正因如此,张释之身上所体现出的胆略、品质、才智,实乃循吏之典范。张廷尉(古代官名,秦置,为九卿之一。掌刑狱。秦汉至北齐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释之者,堵阳人也,字季。以(因为)訾(“资”,钱财)为(担任,做)骑郎,事(侍奉)孝文帝,十岁(十年)不得调(调动,这里指升迁),无所(没有用来……的办法)知名(出名)(这句话的意思是“默默无名”)。中郎将袁盎知其贤,乃(于是)请徙(调任)释之补(补任)谒者(官名。春秋战国时国君左右掌传达等事的近侍)。释之既(……以后)朝毕(朝见完毕),言秦所以(……的原因)失(失败,灭亡)汉所以兴者久之(很长时间,之,助词,无实意)。文帝称善(称赞,表示赞同,犹叫好),乃拜(授予)释之为谒者仆射(官名,谒者的长官)。释之从行(跟从皇帝出行),登(注意我们之前考过的词“乘”,登上,乘彼垝垣)虎圈。上问上林尉(汉少府属官。文帝时已置,掌苑中治安巡警等事)禽兽簿(登记各种禽兽的小册子),尉尽不能对(回答)。虎圈啬夫(1.农夫;2.指从事一般劳役者)从旁代(代替)尉对(回答)上所问禽兽簿甚悉(很详细),欲以(凭借,省略了“之”,凭借这)观(使……看到)其能(才能),口对(口头回答)响应(像回声一样响应。“天下云集响应”)无穷者。乃诏释之拜(授予)啬夫为上林令。释之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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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张释之办案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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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1 16:37潇湘晨报官方百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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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国
西汉法学家张释之曾事汉文帝、汉景帝二朝,官至廷尉,以执法公正闻名。
据《史记》记载,“上行出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走出,乘舆马惊。于是使骑捕,属之廷尉。释之治问。曰,县人来,闻跸,匿桥下。久之,以为行已过,即出,见乘舆车骑,即走耳。”讲述的是,汉文帝有一次出巡,经过长安城北的中渭桥,有一个人突然从桥下跑了出来,汉文帝的马受了惊。他命令骑士捉住这个人,交给廷尉张释之审判。那人说:“我是乡下人,听到禁止人通行的命令,就躲在桥下。过了好久,以为车驾已经过去了,就从桥下出来,突然看见了皇帝的车驾,就跑了起来。”
了解情况后,张廷尉向汉文帝报告:“一人犯跸,当罚金。”即冲撞了皇帝的马,应当处罚金。汉文帝发怒道:“这个人惊了我的马,我的马幸亏温和,假如是别的马,说不定就摔伤了我,可是廷尉只判处他罚金!”张释之坚持说:“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应该共同遵守的。现在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你却要再加重处罚,如果这样,法律就不能取信于民。如在那时,您让人立刻杀了他也就罢了。现在既然把这个人交给廷尉审,廷尉是天下公正执法的带头人,如不严格执法,那其他执法者就会任意执法了,老百姓岂不会手足无措?愿陛下明察。”听了张释之的解释后,汉文帝曰:“释之当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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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张释之办案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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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法学家张释之曾事汉文帝、汉景帝二朝,官至廷尉,以执法公正闻名。
据《史记》记载,“上行出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走出,乘舆马惊。于是使骑捕,属之廷尉。释之治问。曰,县人来,闻跸,匿桥下。久之,以为行已过,即出,见乘舆车骑,即走耳。”讲述的是,汉文帝有一次出巡,经过长安城北的中渭桥,有一个人突然从桥下跑了出来,汉文帝的马受了惊。他命令骑士捉住这个人,交给廷尉张释之审判。那人说:“我是乡下人,听到禁止人通行的命令,就躲在桥下。过了好久,以为车驾已经过去了,就从桥下出来,突然看见了皇帝的车驾,就跑了起来。”
了解情况后,张廷尉向汉文帝报告:“一人犯跸,当罚金。”即冲撞了皇帝的马,应当处罚金。汉文帝发怒道:“这个人惊了我的马,我的马幸亏温和,假如是别的马,说不定就摔伤了我,可是廷尉只判处他罚金!”张释之坚持说:“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应该共同遵守的。现在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你却要再加重处罚,如果这样,法律就不能取信于民。如在那时,您让人立刻杀了他也就罢了。现在既然把这个人交给廷尉审,廷尉是天下公正执法的带头人,如不严格执法,那其他执法者就会任意执法了,老百姓岂不会手足无措?愿陛下明察。”听了张释之的解释后,汉文帝曰:“释之当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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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造了张释之是一个执法公正的好廷尉,即负责审判的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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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史学家班固在《汉书·张释之传》中记述,“朝廷称之曰: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冤。”公平公正是法律人追求的终极目的,更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最终落脚点。“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共同”,这是张释之所秉承的。据《史记》记载,“太子与梁王共车入朝,不下司马门,于是释之追止太子、梁王,无得入殿门。遂劾不下公门,不敬奏之。”太子与梁王同乘一辆车入朝,到了皇宫外的司马门不下车,张释之上前制止,还向皇上检举二人犯了“不敬”之罪。面对权贵,张释之没有“失明”或“失聪”,足以看出其内心对公平正义的坚守。
执法以法律为准绳,在封建社会显得弥足珍贵。正因如此,张释之身上所体现出的胆略、品质、才智,实乃循吏之典范。张廷尉(古代官名,秦置,为九卿之一。掌刑狱。秦汉至北齐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释之者,堵阳人也,字季。以(因为)訾(“资”,钱财)为(担任,做)骑郎,事(侍奉)孝文帝,十岁(十年)不得调(调动,这里指升迁),无所(没有用来……的办法)知名(出名)(这句话的意思是“默默无名”)。中郎将袁盎知其贤,乃(于是)请徙(调任)释之补(补任)谒者(官名。春秋战国时国君左右掌传达等事的近侍)。释之既(……以后)朝毕(朝见完毕),言秦所以(……的原因)失(失败,灭亡)汉所以兴者久之(很长时间,之,助词,无实意)。文帝称善(称赞,表示赞同,犹叫好),乃拜(授予)释之为谒者仆射(官名,谒者的长官)。释之从行(跟从皇帝出行),登(注意我们之前考过的词“乘”,登上,乘彼垝垣)虎圈。上问上林尉(汉少府属官。文帝时已置,掌苑中治安巡警等事)禽兽簿(登记各种禽兽的小册子),尉尽不能对(回答)。虎圈啬夫(1.农夫;2.指从事一般劳役者)从旁代(代替)尉对(回答)上所问禽兽簿甚悉(很详细),欲以(凭借,省略了“之”,凭借这)观(使……看到)其能(才能),口对(口头回答)响应(像回声一样响应。“天下云集响应”)无穷者。乃诏释之拜(授予)啬夫为上林令。释之曰
执法以法律为准绳,在封建社会显得弥足珍贵。正因如此,张释之身上所体现出的胆略、品质、才智,实乃循吏之典范。张廷尉(古代官名,秦置,为九卿之一。掌刑狱。秦汉至北齐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释之者,堵阳人也,字季。以(因为)訾(“资”,钱财)为(担任,做)骑郎,事(侍奉)孝文帝,十岁(十年)不得调(调动,这里指升迁),无所(没有用来……的办法)知名(出名)(这句话的意思是“默默无名”)。中郎将袁盎知其贤,乃(于是)请徙(调任)释之补(补任)谒者(官名。春秋战国时国君左右掌传达等事的近侍)。释之既(……以后)朝毕(朝见完毕),言秦所以(……的原因)失(失败,灭亡)汉所以兴者久之(很长时间,之,助词,无实意)。文帝称善(称赞,表示赞同,犹叫好),乃拜(授予)释之为谒者仆射(官名,谒者的长官)。释之从行(跟从皇帝出行),登(注意我们之前考过的词“乘”,登上,乘彼垝垣)虎圈。上问上林尉(汉少府属官。文帝时已置,掌苑中治安巡警等事)禽兽簿(登记各种禽兽的小册子),尉尽不能对(回答)。虎圈啬夫(1.农夫;2.指从事一般劳役者)从旁代(代替)尉对(回答)上所问禽兽簿甚悉(很详细),欲以(凭借,省略了“之”,凭借这)观(使……看到)其能(才能),口对(口头回答)响应(像回声一样响应。“天下云集响应”)无穷者。乃诏释之拜(授予)啬夫为上林令。释之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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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史记》记载,“上行出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走出,乘舆马惊。于是使骑捕,属之廷尉。释之治问。曰,县人来,闻跸,匿桥下。久之,以为行已过,即出,见乘舆车骑,即走耳。”讲述的是,汉文帝有一次出巡,经过长安城北的中渭桥,有一个人突然从桥下跑了出来,汉文帝的马受了惊。他命令骑士捉住这个人,交给廷尉张释之审判。那人说:“我是乡下人,听到禁止人通行的命令,就躲在桥下。过了好久,以为车驾已经过去了,就从桥下出来,突然看见了皇帝的车驾,就跑了起来。”
了解情况后,张廷尉向汉文帝报告:“一人犯跸,当罚金。”即冲撞了皇帝的马,应当处罚金。汉文帝发怒道:“这个人惊了我的马,我的马幸亏温和,假如是别的马,说不定就摔伤了我,可是廷尉只判处他罚金!”张释之坚持说:“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应该共同遵守的。现在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你却要再加重处罚,如果这样,法律就不能取信于民。如在那时,您让人立刻杀了他也就罢了。现在既然把这个人交给廷尉审,廷尉是天下公正执法的带头人,如不严格执法,那其他执法者就会任意执法了,老百姓岂不会手足无措?愿陛下明察。”听了张释之的解释后,汉文帝曰:“释之当是也。”
在皇帝的诏令与法律发生冲突时,张释之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刚正不阿。张释之虽为两千多年前的人,但其执法理念和办案思路至今仍有借鉴意义。
司法为民。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如此评价张释之,“盖有由其处心公正,议法平恕,狱以无冤,故流芳后世。”在玉环失窃案中,张释之按法律规定判处偷盗高祖庙里玉环人的死刑。汉文帝听后大发雷霆,说:“此人无法无天,竟偷盗先帝庙中的器物,我交给廷尉审判的目的,就是想要给他灭族的重罚,而你只判处他本人死刑,这不符合我敬奉宗庙的本意。”张释之脱帽叩头谢罪,说:“按法律规定,如此处罚足够,且在罪名相同时,也要区别犯罪程度的轻重。如偷盗祖庙的器物就要处以灭族罪,万一有人挖高祖陵墓,陛下用什么刑罚惩处他呢?”文帝和薄太后谈论了这件事,最终同意了张释之的判决。此案中,张释之恪守“恶恶止其身”的儒家理念,坚决反对株连,充分体现了“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的执法精神,所蕴含的为民情怀显而易见。
刚正不阿。作为廷尉,张释之严守法纪,秉公办案,体现了执法者的勇气。在古代社会,皇权的权威必然会对法律的运行产生制约,“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很多时候是一种奢望和幻想。执法官刚正不阿的品行有可能触犯皇权,稍有不慎,便有生命危险。而今,法律赋予法官裁判权,法律的“撑腰”则意味着法官执法时更有“底气”。公正执法,两千多年前的张释之既能为之,新时代的人民法官,理应更能为之。
公平公正。东汉史学家班固在《汉书·张释之传》中记述,“朝廷称之曰: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冤。”公平公正是法律人追求的终极目的,更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最终落脚点。“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共同”,这是张释之所秉承的。据《史记》记载,“太子与梁王共车入朝,不下司马门,于是释之追止太子、梁王,无得入殿门。遂劾不下公门,不敬奏之。”太子与梁王同乘一辆车入朝,到了皇宫外的司马门不下车,张释之上前制止,还向皇上检举二人犯了“不敬”之罪。面对权贵,张释之没有“失明”或“失聪”,足以看出其内心对公平正义的坚守。
执法以法律为准绳,在封建社会显得弥足珍贵。正因如此,张释之身上所体现出的胆略、品质、才智,实乃循吏之典范。
据《史记》记载,“上行出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走出,乘舆马惊。于是使骑捕,属之廷尉。释之治问。曰,县人来,闻跸,匿桥下。久之,以为行已过,即出,见乘舆车骑,即走耳。”讲述的是,汉文帝有一次出巡,经过长安城北的中渭桥,有一个人突然从桥下跑了出来,汉文帝的马受了惊。他命令骑士捉住这个人,交给廷尉张释之审判。那人说:“我是乡下人,听到禁止人通行的命令,就躲在桥下。过了好久,以为车驾已经过去了,就从桥下出来,突然看见了皇帝的车驾,就跑了起来。”
了解情况后,张廷尉向汉文帝报告:“一人犯跸,当罚金。”即冲撞了皇帝的马,应当处罚金。汉文帝发怒道:“这个人惊了我的马,我的马幸亏温和,假如是别的马,说不定就摔伤了我,可是廷尉只判处他罚金!”张释之坚持说:“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应该共同遵守的。现在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你却要再加重处罚,如果这样,法律就不能取信于民。如在那时,您让人立刻杀了他也就罢了。现在既然把这个人交给廷尉审,廷尉是天下公正执法的带头人,如不严格执法,那其他执法者就会任意执法了,老百姓岂不会手足无措?愿陛下明察。”听了张释之的解释后,汉文帝曰:“释之当是也。”
在皇帝的诏令与法律发生冲突时,张释之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刚正不阿。张释之虽为两千多年前的人,但其执法理念和办案思路至今仍有借鉴意义。
司法为民。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如此评价张释之,“盖有由其处心公正,议法平恕,狱以无冤,故流芳后世。”在玉环失窃案中,张释之按法律规定判处偷盗高祖庙里玉环人的死刑。汉文帝听后大发雷霆,说:“此人无法无天,竟偷盗先帝庙中的器物,我交给廷尉审判的目的,就是想要给他灭族的重罚,而你只判处他本人死刑,这不符合我敬奉宗庙的本意。”张释之脱帽叩头谢罪,说:“按法律规定,如此处罚足够,且在罪名相同时,也要区别犯罪程度的轻重。如偷盗祖庙的器物就要处以灭族罪,万一有人挖高祖陵墓,陛下用什么刑罚惩处他呢?”文帝和薄太后谈论了这件事,最终同意了张释之的判决。此案中,张释之恪守“恶恶止其身”的儒家理念,坚决反对株连,充分体现了“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的执法精神,所蕴含的为民情怀显而易见。
刚正不阿。作为廷尉,张释之严守法纪,秉公办案,体现了执法者的勇气。在古代社会,皇权的权威必然会对法律的运行产生制约,“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很多时候是一种奢望和幻想。执法官刚正不阿的品行有可能触犯皇权,稍有不慎,便有生命危险。而今,法律赋予法官裁判权,法律的“撑腰”则意味着法官执法时更有“底气”。公正执法,两千多年前的张释之既能为之,新时代的人民法官,理应更能为之。
公平公正。东汉史学家班固在《汉书·张释之传》中记述,“朝廷称之曰: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冤。”公平公正是法律人追求的终极目的,更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最终落脚点。“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共同”,这是张释之所秉承的。据《史记》记载,“太子与梁王共车入朝,不下司马门,于是释之追止太子、梁王,无得入殿门。遂劾不下公门,不敬奏之。”太子与梁王同乘一辆车入朝,到了皇宫外的司马门不下车,张释之上前制止,还向皇上检举二人犯了“不敬”之罪。面对权贵,张释之没有“失明”或“失聪”,足以看出其内心对公平正义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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