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五加一(5+1)证件用于什么
深圳五加一(5+1)证件适用于:年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父、母在深圳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可申请在深圳市接受义务教育。
深圳五加一(5+1)证件普通高考不需要。由于规定了年岁的限制,即年满6—15周岁,这个年龄段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参加高考的,都是高中生,超出了义务教育阶段的范围。因此,普通高考并不适用。
扩展资料:
所谓的“1”指的是:《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区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教育发展规划,要把暂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规划,统筹安排。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并完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落实暂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所谓的“5”指的是五种证件材料。即:
(一)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
(二)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三)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四)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五)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或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
根据《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之规定暂住人口子女申请在深圳市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按以下程序办理:
1、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提供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2、适龄儿童的家长按照我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的有关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持上述材料向居住地片区学校申请学位;
3、区教育局和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尽量安排符合就读条件者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