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为了孩子住在一起会有风险吗
法律主观:
离婚后有孩子住在一起一般不属于事实婚姻。男女双方住在一起,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是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不属于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在构成事实婚姻的条件里,最主要的就是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而没有办理结婚证、履行结婚手续。
法律客观: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从解释什么是事实婚姻这一概念中,我们注意到,构成事实婚姻的条件有以下几个:事实婚姻的男女都无配偶,有配偶则构成事实重婚;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在构成事实婚姻的条件里,最主要的就是男女双方已经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而没有办理结婚证,履行结婚手续。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已经没有事实婚姻的这一说法。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