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两年后公司才给我签劳动合同、交社保,要求公司补交前两年的社保被公司拒绝,该如何维权?

2008年开始现在的公司上班至今,一直未签劳动合同、未交社保,2010年公司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称交社保,但我要求公司补交我2008年入职以来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社保,被公... 2008年开始现在的公司上班至今,一直未签劳动合同、未交社保,2010年公司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称交社保,但我要求公司补交我2008年入职以来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社保,被公司拒绝。且公司所有员工的遭遇和我是一样的。
现在我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在2010年签订的劳动合同前提下,
1、要求公司补交我2008年入职以来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社保?
2、要求公司支付我2008年入职以来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薪?
3、如果我以公司拒绝补交社保为由辞职,能否要求公司支付我2008年入职以来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以上3点需要什么证据,请律师同志一一解答。
如果回答的仔细明确,我会以高分报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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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Ray
2010-01-18 · TA获得超过323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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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楼主,你的3个问题都可以让公司做到,但你必须收集之前的所有相关证据。如果单位还是拒不承认,那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
增嗳腰98290
2010-01-18 · TA获得超过5369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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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主张补缴社保以及08年以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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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少峰
2010-01-18 · TA获得超过868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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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这些事情太常见了,国家监管的也不严格。。很多公司都是为了利益不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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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凝冬4V
2010-01-18 · 超过43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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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要求在劳动仲裁基本都是可以支持的。
1。 绝对没有问题。如果公司现在愿意缴纳,可能也无法操作。但是如果有仲裁的裁决,是可以操作的。
2和3其实是一回事,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00%的经济补偿金。
证据:你的工资条;如果没有,每个月银行转账公司的纪录;考勤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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